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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是历史穿越剧?

古典帝王的文书很有讲究。诏是其中的一种。诏书开头用语为“奉天承运皇帝诏日”(注意这是明朝首创),文尾多用“布告天下,咸使闻知”之类的用语结束,多用朱圈句读。钤用“皇帝之宝”。一般由内阁负责撰制,发布诏书一定要举行隆重而繁琐的典礼仪式,以渲染其隆重性,突出其重要性,颁诏时要由太和殿发出,至天安门(承天门)宣读,金凤衔下,送至礼部翻印,刊刻誊黄,分送内外衙门,所以几个人跪地听太监宣读“奉天承运”?抱歉大帝国臣民不止你几个人根本不可能,如果他们恰巧穿着深衣的话,抱歉这一定还是部穿越剧。本文摘自2016年8月14日微信公众号“明清史研究资讯”,作者睡,原题为《古代真的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吗?》

诏书开头用语为“奉天承运皇帝诏日”是明朝首创。图为朱元璋画像(图源:浙江省图书馆)

身形瘦小的太监端平展开的卷轴,用尖细的嗓音顿挫的宣念“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臣子跪地哈腰,恭敬的回“臣遵旨”,这想必是古装戏迷最熟悉的场景之一,但事实上,它不仅不是既出现在汉武帝的长乐宫又出现在明清紫禁城的历代通制,甚至不是一种真实存在过的制度,古代最高统治者命令传达背后另有大学问。

一、公文与诏令文书

最高统治者传达命令的文书是古代公文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所谓公文,即指国家机关处理公务所应用官方文书,如同我国党政机关现行公文细分为决议、公告、通报、纪要等众多种类,古代的公文也有不同种类名称,行文也如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一样有既定的国家标准。

依照文书传送方向划分,可将其分为平行文书、上行文书和下行文书。上行文书多用于对直属上级,不相隶属的衙门之间,如对方品级地位较高,也要使用上行文书;级别相同的官府问往来,多使用平行文。但个别官员(如御史、明代的镇守、监军太监等)因地位特殊,虽级别较低,与高级官员之间往来仍用平行文;上级官府对下级官府的指示、批复、告戒等,都属于下行公文,没有隶属关系、对方品级地位较低、相差较大的官府之间也使用下行文,而位居国家权力巅峰的皇帝,其发出的文书自然都属于下行文书,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讲,皇帝可以被视为一切下行文书的起始点,其意义自无需赘言。对于这类文书,可以统称为“诏令文书。”

早在先秦时期,王作为最高统治者就通过誓、诰、命、令等文书或口谕等形式来以行使王权。其中,“誓”主要用于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之前或在战况激烈之际,对将士进行激励动员和告诫的言辞,如《尚书》中收载有启伐有扈氏而作的《甘誓》、商汤伐桀而作的《汤誓》,周武王于牧野之战中而作的《牧誓》等。诰,主要用于申明意图,贯彻政策,并对部属进行训诫。如《尚书·大诰》、《尚书·康诰》、《尚书·召诰》、《尚书·酒诰》等;“命”主要是用于“册命”,即授予诸侯、卿大夫、士等一定职衔的文书;令,就是王采取命令的方式,用以处理国政,有时也用于指派某些人员担任某些职务,范围很广泛。

汉代官文书可分为策书、制书、诏书、戒敕四种,魏晋南北朝公文同前代大略相似;唐代分为制、敕、册、令、教、符等,值得注意的是,在唐玄宗曾设立政事堂作为唐代中央最高权力机构,皇帝命令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决议通过,并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方可颁行生效。凡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未经政事堂决议通过,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被认为违制的,不能为下属机关所承认。唐代有的皇帝违反这一制度时,只得将其所发诏敕的封袋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即表示此项命令虽未经政事堂研究决议,没有“中书门下之印”;宋元时期,诏令文书形式更加复杂,行文也更加规范。

二、清代的文书

明清代时期,封建集权专制制度达到顶峰,国家庶政事无巨细,均由皇帝直接处理,围绕皇帝命令形成的文书更加丰富。下面简单介绍几种

1.诏书

明清时期皇帝专用的文书有:诏、制、敕、谕、诰、册、书、令、符、檄等。其中谕和书为明代首创,其余均沿袭前代。其中诏书是明清时期皇帝或以皇帝的名义向全国臣民以及某些藩属国(如朝鲜)普遍发布的最为隆重的文件,主要用来公布重大政事、颁布重要制度和重大政令,诏书开头用语为“奉天承运皇帝诏日”(注意这是明朝首创),文尾多用“布告天下,咸使闻知”之类的用语结束,多用朱圈句读。钤用“皇帝之宝”。

诏书一般由内阁负责撰制,发布诏书一定要举行隆重而繁琐的典礼仪式,以渲染其隆重性,突出其重要性,颁诏时要由太和殿发出,至天安门(承天门)宣读,金凤衔下,送至礼部翻印,刊刻誊黄,分送内外衙门,所以几个人跪地听太监宣读“奉天承运”?抱歉大帝国臣民不止你几个人根本不可能,如果他们恰巧穿着深衣的话,抱歉这一定还是部穿越剧。

2.敕谕

敕谕是皇帝针对某时某地发生的重大事件,向特定地区或部门公布的重要政策法令,以及对有关臣民下达的重要命令、要求和训诫,还用来谕诰外藩属国君王。康熙中叶以后,敕谕使用逐渐减少,多用谕旨代替,只在一些特殊场合使用,表示隆重,规格略低于诏书。开头用“皇帝敕谕某官某人”或“某部”、“某处官民人等”,结尾用“故敕”“故谕”。文尾月日上钤盖“敕命之宝”。

3.敕书

敕书是明中叶以后从敕谕中分化出来的,皇帝颁发敕书给外任中高级文武官员,明确其职能范围及任职要求和注意事项,相当于职权证明书、责任委托书。它既是官员行使职权的凭证和依据,又是明确各官责任隶属关系等及对其进行考核与奖惩的法律依据。其体式与敕谕大抵相同。敕书分为“坐名敕”与“传敕”两种,前者写明授予者的姓名,本人去职离任,须将敕书缴销;后者不具领受人姓名,本官离任,交下任收掌,在本衙门流传。

4.敕命与诰命

明清时期,皇帝封赠官员及其父母祖父母妻子六品以下散官、勋位时,以及清代封赠官员世袭次数有限的爵位时,授予救命作为其官僚贵族特权身份的凭证。其体式与敕谕大抵相似。正文开头为“奉天承运皇帝制曰”,文尾月日也用“敕命之宝”。

封赠官员五品以上散官、勋位,以及清代授予部分宗室贵族爵位与官员世袭罔替的爵位时,用诰命,其性质作用与敕命相似,但形式有别,规格更高。开头文字也为“奉天承运皇帝制日”,文尾年月上钤“制诰之宝”。敕命与诰命,官员获罪罢黜,即将所颁追夺缴还,否则便可世代收藏,如今清代的诰命和敕命绝大部分收藏于民间,只有一小部分收藏在档案、文物部门,因此你可以翻翻那些祖传家宝中,或许就有某一帝的诰敕。

5.册命

册命又称为册书、册文,用来封授地位仅此于皇帝的最尊贵者,即皇太后、皇后、皇贵妃、贵妃、太子、亲王、亲王世子及其王妃,以及郡王、公主、郡主等。根据等级高低,有玉册、金册、镀金银册及纸册。清代封授达赖、班禅,也都给与金册。

6.圣旨/谕旨

明代沿袭元制,皇帝处理日常政务大量使用圣旨(圣旨一词用于元朝),这种习惯叫法一直沿袭到清初顺治年间,其后逐渐改称为谕旨,清初,撰拟谕旨主要由内阁大学士、学士等承担。雍正以后转移到军机处。

清代的谕旨分为三种:明发谕旨、寄信谕旨、朱谕。明发谕旨是指交付内阁发抄,对臣僚公开发布的谕旨,简称“明发”。明发因是交内阁发布,仍用内阁名义,起首为“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字样,结尾均加“钦此”二字,不署日期,不钤用宝。

清中后期,军机处撰拟谕旨完毕,请示皇帝最后审定,谓之“述旨”,皇帝如有朱笔改动,称为“过朱”,须另外誊正。明发经登记后交付内阁,由内阁通知有关衙门赴阁抄回,即所谓“阁抄”。

谕旨凡不交内阁宣示而直接封寄发往各省的,称寄信谕旨,简称“寄信”;因出自内廷,故又称“廷寄”。雍正设立军机处后,廷寄成为正式文种。

寄信相较明发,更为机密,传递更为迅速。寄信撰写完毕,仍须述旨,皇帝过朱的,发下后不再抄誊,直接封寄,谓之朱批廷寄。

廷寄封函右书“办理军机处封寄”,左书“某处某官开拆”。反面居中书年月日,右上角注明迟速,皆由军机章京判明日行里数。到光绪十年(1884),谕旨寄往各省,始用电寄。

“朱谕”是皇帝用朱笔另纸书写的谕旨,其制沿自明代。清初,凡颁发各衙门上谕,由大学士等草拟,奏呈御览后,用朱笔誊写,传该衙门堂官亲领,称朱谕。

明发、寄信,皇帝也经常亲自起草撰写,均用朱笔写成,所以也称朱谕。雍正皇帝朱谕写得很多,而令军机大臣书写的谕旨,均用墨笔,因此,朱谕便专指皇帝亲笔书写的谕旨了。

从学术上讲,围绕帝王诏令和其他公文的形制、用语、运作对重构古代政治生态和历史进程着重大意义,而在现实生活中,了解文书的基本格式还可能在分辨收藏品时有意想不到的帮助,再或许,老友间书信时煞有介事的用上一两句,想必还能换来彼此心照不宣的会心一笑。

参考文献

汪贵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

雷荣广,姚乐野:《清代文书纲要》,四川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

许同莘:《公牍学史》

黄燕,李章程:《中国古代制书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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