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本地 /
  3. 中国移民买屋资金可疑 差点丢掉加国籍 /

中国移民买屋资金可疑 差点丢掉加拿大国籍

一中国移民张某在成功入籍之后,由于护照上有疑点,而被移民部怀疑虚报在加拿大的居留时间,向联邦法庭申请司法复核。幸而张某提供了更多的证据,才令法官排除了质疑,驳回了移民部的上诉。这起案件再度印证了本网早前所报道的,移民部正在严打入籍造假的新闻,而入籍申请人应该注意平时保留在加拿大居住的证据,以免在被移民部质疑的时候,能够打消对方的疑虑。

“Citizenship Judge canada”的图片搜索结果

据联邦法庭公布的消息,中国移民张某在2007年11月11月21日递交了入籍申请。他声称在之前的四年里,一共在加拿大居住了1419天,远远超过了当时的《公民法》所规定,4年内住满1095天的要求。

然而,公民法官(Citizenship Judge)在审查张某的文件的时候,发现有五个漏洞,包括:

一、张某的护照于2005年4月29日延期了一次,当时他可能人在北京,可他坚称自己人在加拿大。

二、张某所提供的银行帐单、信用卡纪录、手机账单等文件都非常零散(random)。

三、租约(residence lease)显示,张某的房租远超他报税的收入,更何况他还有一家人(妻子和两个孩子)要养活。在07年秋天,张某还买了房,这比资金来源也可疑。移民部怀疑,他当时其实人在中国,并在那里工作赚钱。

四、在过去四年中,张某只在两个月的时间内使用过本省的公共医疗服务。

五、张某声称他在加拿大的时候做义工,但是没有提供证明,同时也缺乏他妻子的受雇证明,以及孩子的上学证明。

鉴于上述疑点,公民法官要求张某提供护照原件,张某照办。

公民法官仔细看了张某的护照原件,发现有两个07年盖的章,可能是出境/入境章。法官就此询问张某,他则回应“已经记不得详情,毕竟那是10年前的事情了”。于是,法官要求他提供更多的居住在加拿大的证据。

张某提供的新证据包括:07年的报税资料、他从07年5月1日至07年10月1日的工作证明、一份从05年4月1日至07年10月1日的租约以及相关的房租收据(一个未装修的主卧),和他儿子的入学纪录。

法官审查了新证据,觉得它们真实可信,于是就在2015年的8月4日批准了张某的入籍申请。

移民部不服裁决,向联邦法庭提出了司法复核申请。

在法庭上,双方争议的焦点,还是张某护照上的疑点。移民部坚持认为,在04年4月1日到07年10月17日,张某一直住在中国,只是做出了一个人在加拿大的“假象”而已。公民法官没有严查张某的证据,才做出了错误的判断。

联邦法官经过检查,发现没有证据说公民法官在审核证据的时候有疏漏,于是就驳回了移民部的司法覆核申请,而张某的加拿大国籍得以成功保留。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不过,这个人肯定没有住在加拿大,骗子是基本肯定的。
回复
这个中国人骗子是肯定的。移民部是对的。当然法官也不是说同意骗子,可能证据不足以证明把。毕竟法律还是要讲证据的
回复
小土豆干爹在加拿大搞恐怖活动都能保留国籍,中国人随便就能打掉,这就是某些华人口中的自由党对中国人好?
回复
让人提供这么久的证据,真是无语,谁能留那么久。
回复
人家愿意入你加拿大这个冷死人的地方是看得起你,真是给脸不要脸
回复
移民局的官员始终是带着有色眼镜看中国人。
回复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