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华人 /
  3. 中国一名红通嫌犯在美国脱罪 /

中国一名红通嫌犯在美国脱罪

名列中国百人红色通缉令的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邱耿敏,经过两年多的漫长诉讼,近日美国法院签署了撤销38项罪名指控的结案书。指控他的罪名包括密谋转移偷窃资金、密谋洗钱等38项,刑事指控全部撤销,美国联邦新泽西州地区法院法官彼得·谢利丹9月1日宣布,“根据美国政府的建议,本庭撤销对邱耿敏第1至第38项罪名的指控”。

邱耿敏1962年5月15日出生于中国浙江,曾为浙江昌大进出口有限公司经理。中国官方称,因涉嫌合同诈骗、抽逃出资犯罪,邱耿敏被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立案,2010年2月逃亡美国,2013年12月13日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

据称,对54岁的邱耿敏的指控,源自他和总部位于挪威的航运公司I.M. Skaugen Marine Services之间的业务往来。该公司与一家中国公司签订了建造三艘远洋油轮的合同。邱耿敏的公司受雇担任进出口代理,处理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关税手续。那些船只出口后,征收的增值税便会被退还。但2010年,他被控侵贪了370万美元的退税。

2014年,邱耿敏被美国联邦检察官指控试图洗钱,方式是用多个以空壳公司的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购买房地产,包括南卡罗来纳州默特尔海滩一处登记在Travelhome 1405 LLC名下的滨海汽车旅馆。

此案2016年3月2日由纽约的朱伟、奥斯丁和李进进律师接手。李进进表示:“此案自2014年5月起经历多个律师之手,邱耿敏被关押了21个月,期间没有得到律师的有效援助。我们接手后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发现了邱耿敏的一些宪法权利受到剥夺,同时要求政府提供邱耿敏有罪的证据。在此情况下,政府突然决定和邱耿敏谈判。”

朱伟说:“邱耿敏是以L1签证来美国的。他来美国之前,浙江省,当地的政府给他出示了无犯罪公证,所以他是合法进入美国的,并不是逃离中国。他的资金,包括外汇交易,都是外汇局批准的,所以他来美国投资绝对是通过合法途径,没有洗钱等犯罪嫌疑。”

2014年5月,邱耿敏被联邦调查局逮捕,检察官对他的刑事起诉是在之前对他的一项民事诉讼的基础上提起的。而民事诉讼则是根据1958年关于“承认并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纽约公约,对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对昌大公司与挪威斯考根公司退税争议作出裁决的执行。

2005年,挪威的斯考根公司向中方订购3条化学品运输船,造船方为台州市五洲造船厂,邱耿敏的昌大公司为出口代理商,三方签订协议。2006年,中国国税局出台新规定,根据获退税必须具备自营资质,双方签署了新的协议。以后的争议源于究竟应以老合同还是新合同为依据?买方是否应享受部分退税待遇等。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还没有评论 ,点击发布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