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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妄议省委决定” 江西新规引争论

过去一个月内,江西官方连发数道禁令,除了向“葛优躺”式的懒散工作作风开刀外,“不准妄议省委决策部署”的新规更引发关注热议。据悉,这是大陆地方省委首禁“妄议省委决定”。

综合媒体报道,江西省下发的新规包括《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十不准”承诺书》(以下简称《“十不准”承诺书》)和《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以下简称《纪律要求》)。

其中,《纪律要求》中规定,在日常行为方面,所有省直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准穿背心、短裤、拖鞋甚至是奇装异服上班”、“不准发生斗殴、辱骂等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的行为”,

在工作纪律方面,不准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场所,不准上班时间做炒股、网购、娱乐、健身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

地方党委决策是否“不可妄议”,江西新规引发激烈争论(图源:VCG)

值得关注的是,《“十不准”承诺书》中的第一条就是“不准妄议省委决策部署”。有观察指出,这在全国范围内尚属首次。从正面理解,可以说是为了与中央保持一致,减少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阻力。

但是,有质疑声音反问,中共提出“不准妄议中央”,可以说是从维护全党集中统一的前提出发,具有一定合理性。但禁止“妄议省委决定”这个头一开,市委、县委、乡镇党委乃至村党支部是否都可以跟风做出“不准妄议”的规定?

质疑人士指出,如果三十多个省级党委、几百个市级党委、几千个县级党委,甚至几十万个基层乡镇级党委都做出“不准妄议”的规定,那中共党员的民主权利可谓“名存实亡”。令人忧虑的是,在中共党内,越是基层党组织,越是容易出“拍脑袋决策”,如果都规定了“不准妄议”,必然将堵塞言路,而堵塞言路的后果则是决策失误或腐败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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