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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改组事无巨细 六条红线绘制生死符

由习近平担任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担任副组长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深改组”)成立已经超过1,000天,共召开27次会议。深改组的职责为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不过除了宏观层面的政策,深改组出台的一系列意见与指导方案中同样包含了大量的具体措施,尤其在严肃党纪方面着墨颇多。

截止目前,深改组已经审议通过及印发的涉及反腐与党建文件至少达到17份,其中对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划设的6条党纪红线值得关注。

红线一: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止违规经商

习近平曾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人”,而深改组已经出台了具体措施。2015年2月,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将防止“身边人腐败”的试点首次选定在上海,要求上海1802名局级以上干部进行关于亲属经商情况的全覆盖专项申报。

据陆媒报道,试行一年来,上海严查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共甄别出182名干部需要规范,其中包括165名市管干部,目前已全部完成规范工作。其中,112人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10人调整现任职务,10人免职退休,1人辞去现任职务,另有3人被立案调查。

在此基础上,深改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继续在北京、广东、重庆、新疆开展试点,并明确提出要按照规范对象范围、严格界定经商办企业行为、把集中规范和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等三项举措。

红线二:干预司法插手案件全程留痕、严肃查处

根据第十次深改组会议的部署,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于2015年3月30日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其中明确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司法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经调查核实,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责。

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5起过问案件、违反规定的典型案例。2016年2月,中央政法委再次公开通报了7起此类案件。

红线三:央企负责人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要调整

有评论指出,央企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得不到监管,往往就会变成滋生腐败的“温床”。深改组第四次会议对此明确指出,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会议还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两份文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收入有了制度保障。

两份文件明确写道,72家央企是薪酬调整的首要目标,特别是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大型央企的负责人。负责人基本年薪按照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两倍确定;绩效年薪依据考核结果制定,但不得超过基本年薪的两倍;任期内的激励薪酬不得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

据中国人社部透露,改革实施后,从2015年1月开始,央企已全部按要求调整了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标准。多数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水平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比较大。

红线四: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要终身追责

为了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后,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于2015年8月17日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责任人不论是否已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追责。为了保障落实,深改组推出了两项配套措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

2016年,中共中央环保督察组掀起了一场治污问责风暴,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就是它的重要特点。7月中旬,督察组分别进驻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8省区。至督察结束,已有百余人因破坏生态和污染环境被刑事拘留,8省区罚款总额或可过亿。另外,8省区党政部门也有超2000人被问责,多数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红线五: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当官不能知法犯法、执法犯法

据统计,深改组成立以来,审议通过及印发的涉及法治改革的文件有34份之多。其中,深改组第十次会议明确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

2016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在中南海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国务院任命的55名负责人依法进行宪法宣誓。有分析指出,从设立国家宪法日到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再到中央领导干部的率先集体示范,让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成为深改组推进改革的一个重头戏。

红线六:“为官不为”敷衍塞责、拖延扯皮的要被问责

中共十八大以来掀起的反腐风暴,以及提出的从严治党要求,划设出诸多红线与禁令。然而领导干部队伍中却也出现了抱怨“官不聊生”不想为,或是嘀咕“束手束脚”不敢为,以及面对新问题不能为的情况。

对此,深改组第二十一次会议明确将对不作为的6种情形问责:“对敷衍塞责、拖延扯皮、屡推不动的,对重视不够、研究甚少、贯彻乏力的,要进行问责。”

2015年,中国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首次对行政不作为进行了问责,7个省的59名干部受到处分。之后,在跟踪审计和专项督查的基础上,还连续开展了两批督查问责,相继有1397名干部因庸政懒政怠政和不作为被相关地方严肃问责。2016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启动第三次大督查,20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各部门,“为官不为”再次成为督查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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