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陈伯达谈1966年文革前后的几件事 /

陈伯达谈1966年文革前后的几件事

从1949年到文革结束的“前三十年”,中国第一监狱——秦城监狱中关押了大量与高层政治斗争有关的人物,除了党政要员本身,他们的秘书也随之进入秦城,成为一类特别的住户,仅毛泽东和江青的秘书,就包括李锐、师哲、陈伯达、阎长贵等人,陈伯达是其中最有影响的一员。本文摘自《陈伯达最后口述回忆》一书,陈晓农编纂,阳光环球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5年出版。

文革结束后,陈伯达在特别法庭接受审判(图源:VCG)

我有几年没有直接管《红旗》杂志了,重要的事他们还是和我打招呼。我嘱咐过《红旗》不要转载姚文元批判《海瑞罢官》的文章。这件事后来也被算作我的一件罪状。

1965年底,毛主席把我和艾思奇、胡绳、田家英、关锋召集到杭州谈为马列的几本著作写序言的事。谈话中毛主席主要谈了哲学,也谈了文艺方面的事,还说到《海瑞罢官》的事。1959年的庐山会议曾把我划为彭德怀的同伙,我只得回避此事,我始终没有看过《海瑞罢官》。

1966年初我离开杭州,到四川攀枝花等地去看了三线的建设,继续搞工业调查,后来又去长沙、武汉调查工农业生产的情况。过了段时间回到上海。毛主席让我修改那个林彪委托江青搞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我按照毛主席的意见,做了些文字修改。这个文件毛主席自己改了几次,文件反映了毛主席当时的一些想法,当然也有江青、张春桥完全错误的提法在里面。文件中批判“国防文学”的话是毛主席写上的。

3月份,毛主席在杭州召开了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学术批判方面的事。在毛主席讲到接班人问题时,我插了一句话:接班人要自然形成。毛主席岔开了我的话。

这一段时间,我还主持编辑了一本《毛主席语录》,内容比解放军总政治部编的那本多,也更有系统。可后来毛主席还是用总政治部编的,大概是为了加强林彪的影响吧,因为名义上那本是林彪主编的。我编的这本只印了少量,发给《红旗》等单位的同志参考。

那时,我和很多同志一样,对文化革命没有思想准备,但是出于对毛主席的崇敬,相信主席和中央是正确的,对主席和中央的指示,都是服从和照办的。和毛主席、党中央保持一致,既是党的纪律要求,也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本份。这是当时的实际思想。

在我将离开上海时,得知周扬同志到上海养病,我准备去看望他一下。结果江青知道了,阻拦我去,说毛主席已经决定正式批判他,你还非要去见他,不是跟毛主席拧着吗?我就没有去见,只委托了秘书代表我去看望他。

4月初我正在天津,彭真同志打来电话,要立即回北京。我正忙着搞工业问题,不想马上回去,就说考虑一下吧。夜里老是睡不着,就给康生打了个电话,谈到彭真来电话要我回北京的事。康生说:叫你回北京是中央决定的,要顾全大局,你还是回来吧。第二天我就回北京了。

回北京参加了中央召开的会。中央让我帮助起草一个关于撤销《二月提纲》的《通知》。我找了吴冷西和王力,一起边看《二月提纲》边写批评意见。这个最初的稿子应由我完全负责。这个稿子后来在杭州会议期间大部分被毛主席改写了。

4月中旬毛主席在杭州召开了政治局会议,严厉批评了彭真。会谈气氛紧张。彭真打电话给我,想谈一谈。当时我正好不在住处。后来彭真的秘书又来电话约,我觉得此时谈话不方便,让秘书回话:现在开会很忙,还是回北京再谈吧。回北京彭真已没有了自由,就没有谈成。这件事彭真大概对我有意见,但是他也应理解,我没有能力改变毛主席的决定。

在杭州会议上有同志提出毛主席的讲话很重要,应整理成一个文件。后来就把王任重同志记录的毛主席讲话的内容吸收到《通知》里,又经过毛主席多次修改,形成《通知》正式的稿子。

杭州会议结束后,5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这次会议实际上是一次正式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会议。毛主席没有参加,是刘少奇同志主持的。会议的一个主要议题是关于彭罗陆杨等几个同志的问题。康生和林彪都做了长篇讲话,周总理和我也在会上讲过话。林彪的讲话对事情上纲很高,得到参加会的多数人的称赞。这个讲话后来经过康生整理,作为中央文件下发。审查我的人曾问我是否做过文字修改,我说记不清了,有原件可查。

我当时的讲话,以及此后的许多讲话,错误之处很多,主要是基本方向错了,把党内的问题当作阶级斗争的反映,得罪了许多同志,我说过,这些同志要怎么处罚我都可以。

毛主席过去常批评我,“就怕得罪人”,可是在运动中我被放在那样的位置上,要贯彻中央有关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决定,就不由自主得罪了很多人。

人的认识需要有个过程。周总理有时也说了些错话,现在说他说了违心的话,违心的话是有的,我也有过。可是人不可能经常说违心的话,主要还是认识上的原因,当时就是那样一种认识。

从感情上,从纪律上,我不可能不站在毛主席一边。毛主席的威望是历史形成的,大家都讲保卫毛主席嘛。同样我也相信周总理直接领导的审查工作是认真的。总之,当时把党内一些不正常的现象看得过重了。

比如在毛主席身边安窃听器的事。现在也承认有这事,只是说出于好意安的。既然是好意,为什么不能告诉毛主席呢?不要说对领袖,对一般人也不能这样。我不信小平同志会高兴别人背着他安窃听器。所以,当时把事情看重了是难免的。

毛主席本来就有些多疑,一些背着他搞的事不可能不引起他做出反应。所以,毛主席做了防范,也可说是事出有因。只是毛主席的一些做法过了度,把问题扩大化了。凡事都应有一个度。过了度,就会引起坏的后果。事情的发生都有个过程,人们的认识也有个过程。现在毛主席的错误能说,其他人的错误都不能说,都是完人,这样是否就能解释历史呢?

值得研究者们注意的是,文化大革命确实是一段极其复杂的历史,研究这段历史,观点有差异是正常的,没有差异才是不正常的。但是不管研究者观点如何,都应遵循同一条原则,就是基本事实应搞准确。中国革命博物馆党史研究室主编的《党史研究资料》2002年第4期刊登一篇《关于“文化大革命”若干问题的再思考》的文章。文中说:“在1966年5月16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当刘少奇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要求对《五一六通知》作些修改时,遭到了康生、陈伯达的一一拒绝。”这种说法是违背事实编造出来的。

中共中央向人民日报社派出了工作组,这是少奇同志主持的会上议论后,少奇、恩来、小平三位常委研究决定的。工作组的成员是小平同志让解放军总政治部和解放军报社挑选来的,《红旗》也去了两个人。当时很匆忙,部队的几位同志我都不熟悉,但主要工作靠他们。

1966年5月31日,下午在怀仁堂召集会议,邓小平同志讲了话,宣布了工作组的事,对人民日报社的工作做了指示。我让解放军报的同志写一篇社论,当晚他们把写好的社论交我审阅,我改动不多。讨论时,觉得原来的标题太长了。他们重拟了几个标题,我用了其中一个,即“横扫一切牛鬼蛇神”。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这个提法以前报上已经有过,没想到十几年后法庭就根据这个定我犯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了。当时,社论虽然没有来得及送杭州请毛主席审阅,可我记得在北京的几位常委是送了的,他们并没有提出意见。

社论不是我写的,但经过我审改,标题是我定的,现在人家说是反革命煽动,我不能牵连别人,自己一人当就是了。既然定为反革命煽动罪,那还不是想判死刑。罪名都定好了,还说什么呢?所以我说“可以判死刑”。

我在复兴医院看了起诉书后,曾向看管人员要那篇社论看了一遍。那篇社论现在看,不难找出错误之处。但是整个看来,主要讲的还是毛主席讲过的要批判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当政后要防止资产阶级复辟的问题。讲了这些,就是反革命煽动?社论引用的马克思和毛主席的话,也是反革命煽动的组成部分?我想既然这样,那整篇社论都算是我的好了,所以我对法庭说是我写的,我口说的。

“文化大革命”确实搞得不好。后来越来越乱。对它的原因需要冷静分析。我自己也是文革中倒的,批我是搞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从1970年起我就被关押。1982年周扬和我谈话时说,文革中我的帽子戴得最多了。

文革中发生动乱,原因很复杂。党的决策有错误,以及社会矛盾长期积累,一时激化,等等,有历史的原因,有制度的原因,这些都应认真分析,得出教训。把动乱的原因归结到一篇文章,归结到偶然用的几个词,就不是严肃的态度了。人民日报是党中央的机关报,不是哪一个人的私人报纸。报纸是公开发行的,社论大家都看过。把党中央机关报的社论说成是搞反革命煽动,那把党中央放到什么位置上了呢?我个人定什么罪并没有关系。

八届十一中全会调整领导班子时,毛主席和周总理拟的常委名单把排在周总理后面,我找到毛主席,说:“我能力不行,无论如何不能把排在那样靠前。”毛主席拿起笔来,把排在名单最后面的陶铸同志的名字钩到我的名字前面,对我说:“你看这样行了吧。”

十六条的起草工作主要是我做的,毛主席、周总理和陶铸、王任重等都做了一些修改。文件经过参加会议的人的共同讨论后通过。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十六条中有错误之处。但是,十六条也是第一次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原则。虽然这些原则在运动的混乱状态中没有能贯彻下去,但不等于这些原则的提出没有意义。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