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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论:人权是中共亟需弥补的短板

人权,这个在中国知识界和国际舆论广受关注的议题,一直是中共执政亟需弥补的短板。近段时间以来,中共罕见连续推出了《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三份与人权有关的文件,尤其是前两份更是直接冠以“人权”的标题。在近几年外界舆论普遍指责中共打压人权的背景下,这三份文件的出台,说明中共正试图以自身方式逐渐提升并解决其被认为广泛存在的人权问题。

从内容上来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主要是介绍未来中国人权发展的计划,对2020年包括公民政治权利在内的中国公民各项人权提出了具体落实步骤,尤其是以数字形式详细规定了生存和发展权利的指标。对于一个仍然是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和一个主张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中共来说,这种从经济发展着手推进人权,是其做得最多、成效最显著的方面。

而《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本是中共十八大以来政法领域改革的系统总结,但却以“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来命名,并拔高为中国政府对外发布的白皮书。考虑到中共作为一个脱胎于列宁主义的政党,曾长期在二元对立的斗争性思维影响下,将政法工作定义为专政工具或者刀把子,强调的是要像冬天般冷酷无情,很少从另一面来强调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和人道关怀,遑论提升到人权的高度,因此白皮书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中共对政法工作性质认识的质的转变。这种转变在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同样得到体现,后者在限制刑讯逼供、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等方面强化了司法实践中的人权保护。

司法作为国家机器,是执政者对人权认识的直接反映,是人权直接面对的矛与盾。因为这个原因,曾长期被专政思维束缚的司法,成为了中国以往人权纪录中诟病最集中的方面。而现在中共透过这两份文件,从人权矛与盾的司法着手,既是对治理者权力的规范,也是最快最直接让人民享受改变成效的突破点,更是继生存权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人权意识转变,意在促进人民与国家的关系达成和谐。

2006年11月17日,中国首次举办“中国人权展”(图源:VCG)

可以说,一个月内接连公布的这三份文件,同时涵盖生存权和政治权利,体现了中共和习近平对于人权认识的深化。人权包含物质和精神两大部分,与社会的发展水平、文化意识水平有必然关系。人的温饱即生存权是基本,人的精神权利体现了人的本质特征。这两部分既反映了生产力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关系的规律,又存在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长期以来,中共重视包括温饱和生存质量在内的基础人权,这并没有错,因为她是人民的治理者、管家,有责任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特别是在建政已经超过67年的背景下,若还不能通过有效方式来消除数千万人的贫困,并尽快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她执政的合法性就会受到质疑。但是不能割裂甚至使人权的物质性和精神性对立,特别是人为地褒贬、偏好,夸大人权的物质性否定其精神性。同样道理,一些西方政客往往出于攻击和贬毁的态度,过分以人权的精神层面来指责中共,也是有失偏颇。

更重要的是,这三份文件不单单反映出了中共和习近平认识到了人权两个部分的辩证关系,并勾画出社会主义人权的初步理念,而且说明了中共真正面对了转型为执政党的最大短板。过去多年以来,在斗争性的专政思维影响下,中共的一些官吏,非常欠缺人权意识,要么忽略普通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造成严重的经济民生问题,要么习惯于命令式的严格管控,动辄赤裸裸侵犯人权,甚至运用国家机器粗暴碾压不同声音,酿成一系列包括高瑜案、浦志强案、艾未未案在内的人权事件,令国家和执政党的形象严重蒙尘。若不能彻底改变这种状况,习近平于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第五个现代化”将无从谈起,毫无治理“体系”和“能力”可言,中国将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国家。

要认识到,治理的核心是社会的统治者对社会中人的各种权利的限制、规范和保护。对人权的理解和认识本身就决定了治理的性质和取向。统治者若只为自己的利益、好恶和需要,任意限制和削弱大众人权,就会被诟病为 “专制”,这种缺乏人性的统治不可能会持续,更难以成为文明的社会。而现代化治理与“专制”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对人权的看法,以及对人权的限制、规范和保护的内容及方式。

在现代化治理的逻辑下,人性是多元的,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多元已经成为最主要特征之一,能否尊重人性的多元,决定治理的成败。纵观中共以往的僵化、简单化、斗争化、绝对化,无不是以不尊重人性为共同点,狭隘以为人性是资本主义的专利。中共若要真正解决在人权上的弊端,使治理步入现代化的轨道,就必须补上“人性”这一课,不再视人性为异端,而是让自己的治理真正建立在尊重人性多元化上。否则,不仅仅人权还会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现代化治理也将沦为空谈。

所以说,人权和“第五个现代化”之间,息息相关,相辅相成,是中共执政的关键。中共从早期回避人权到开始面对人权,从国际人权斗争到国际人权合作,从躲和防到现在敢于主动提及人权问题,反映了她开始认识到人权对“第五个现代化”的关键作用和制度自信必须基于人权发展上自信,以及中国梦、依法治国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目的均在人权范围之内。这既应该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和社会主义的话语权,以往以革命、阶级斗争和国家的名义,随意限制和侵犯公民人权的历史,更应该在这样的转变中远离人民。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权的进步绝不应该输给资本主义,中共应该立志将人权的桂冠夺回来。这三份人权文件只是一个开始,重要的是中共要转变长久形成的专政观念和斗争思维,在每一个司法案例上扭转积弊日久的霸道“习惯”。如果能做到这些,习近平对中国社会、中国人民的贡献,可能就起步于他在人权观上的转变,特别是让以人为本不再是一句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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