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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祭出杀手锏?官员财产公示何时落地

在不久前结束的中共六中全会上,习近平的核心地位被正式确立,并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从严治党”被提升到新高度以的背景下,一些国际媒体也开始分析中共还会有哪些加码反腐的动作,并推测十九大时会讨论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中国大陆出现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的提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987年。1994年,中国人大常委会还将《财产申报法》列入了立法规划。但是在此后的十几年时间里,这项被称为“防腐利器”的制度,虽频频撩拨公众神经,却一直被指“雷声大、雨点小”。

到2009年1月,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先开始试点“官员财产公开”,随后在整个中国范围内进行试点的地区接近40个。但这一波尝试依然摆脱不了“昙花一现”的命运,超过50%的试点地区,新制度试行不久即遭遇“冬眠”。曾有陆媒评论称,人走政息、遇到阻力、难以核实、上级叫停,是“官员财产公开”搁浅的主要原因。

争论依旧的官员财产公示能否在十九大前落实?(图源:新华社)

十八大后新一届领导集体上台,在大力惩治腐败、“大老虎”频频落马的同时,中共首先开始着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2013年1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王岐山在工作报告中便表示“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同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提出了“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由此,官员财产“党内申报先行,下一步对社会公开”成了大陆民众的普遍预期,并不时出现在舆论中乃至地方“两会”的讨论中。

六中全会结束后,“官员财产公示”的猜测再起,也并非空穴来风。有消息称,在8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生活会上,王岐山立下军令状,以“六中全会前后最迟至2017年七中全会前”为最后期限,要求中共党政国家机关、部门公职人员“无条件、无任何借口公开公示本人及配偶的经济状况,直系亲属的财产、国籍、外国居留权的情况,不办理好一律不能晋升、提拔,一律不办理退休手续”。

王岐山更是在约谈部分已退政治局常委时直言,如果这个“硬骨头”啃不下,反腐工作将遭遇重大挫折甚至夭折,这是自己不敢承担的“罪责”。

此外还有消息称,正是在这次政治局生活会上,中办主任栗战书等22名中央委员及12名候补委员联名提出一份有关公示中央委员财产的提案。紧接着不到一个月后,中纪委5名副书记也联名致信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要求公开“党政国家机关高级干部”本人及其家属的财产状况。

当然,最关键的信号还是来自于六中全会。此次六中全会是继文革结束初期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后,中共时隔36年再度讨论“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且将“从严治党”的对象明确为将近四百人的十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有评论因此认为,十八大后的反腐力度已经实现从基层到常委的“全覆盖”,现在对“脖子以上”进行“立规矩”、“树篱笆”,是反腐常态化、从源头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官员财产公示”也就有了自上而下推行的基础。

不过,作为反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制度,除了中共高层的意志,官员财产公示同样需要立法保障。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曾表示,官员财产公开是一项重大的制度安排,仅靠红头文件是行之不远的,它需要国家法律上的安排。更有评论指出,甄别官员是否存在不报、虚报、漏报、瞒报和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法律文书,是这一整套制度的关键环节。只有做到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所说的“猫的本领要比老鼠强”(监管者要比被监管者具备更强的专业能力),官员财产公开才不会变成空中楼阁。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有关“官员财产公示”的消息目前还停留在传言层面,中共高层究竟对此态度如何,是否已经将“申报”升级为“公开”,还有待观察。特别是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巡视员邓茂生10月31日在北京参加一个解读六中全会传媒座谈会时表示,六中全会有要求党员申报房产及婚姻情况,“但并非要向社会公开”。鉴于邓茂生在座谈会上“政治局常委‘七上八下’不足为信”的说法释放出的强烈信号,他谈及“申报并非公开”的内容,也让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前景变得不那么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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