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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为何冒险主动释法?

香港青年新政两名议员的宣誓风波,势将以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来解决。身兼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透露,这次是由委员长主动提出释法,相信是因为涉及“国家统一及领土完整”等重要课题。有传媒引述消息称,人大常委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将在11月7日人大常委会会议结束后来港,向港人交代释法内容。

如果成事,这将是香港回归以来第五次人大释法,也是有史以来首次有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仍然有待香港法院宣判之际,由人大常委会直接提出释法,此也是这次释法最具争议之处。消息传出后香港舆论哗然,因为这无疑给外界北京向香港司法机构施加压力,以图影响裁判结果的印象。民间人权阵线将于11月6日发起游行,抗议人大释法干预香港的司法独立和高度自治。

释法机制体现“一国两制”

中国《宪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而在“一国”原则下,《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落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一方面,为了体现“两制”的精神,人大常委会授权香港特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基本法》关于香港特区自治范围内的条款自行解释。当年此条文的制定依据,是尝试把香港的普通法制度与内地的大陆法制度有机地结合。

议员借宣誓宣扬“港独”已触中共红线 (图源:AFP/VCG)

《基本法》第158条所载的启动释法程序,当中最清晰的是“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条款作出解释”,但由于第158条第一款同时列明“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故此从法理上说提出释法的又不止限于特区终审法院。事实上,2004年有关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办法的释法(第二次释法)正是由人大常委会会议主动提出。

据悉,这次人大释法涉及的是《基本法》第104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大常委会将透过作出立法解释,解释何谓“依法宣誓”。有网媒早前披露,决定将“否决各种不合常情形式的宣誓方式,确立议员必须宣誓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梁、游迫使北京出手

这次迫使北京出手的,明显是青年新政两名新科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原本理应庄重的宣誓仪式,使用了辱华的“支那”字语,把誓词改为效忠“Hong Kong Nation”(香港民族),并展示了“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横额。这样的画面经国际传媒传至世界,令中国领导人感到异常愤怒,认为这些动作绝对不能令人接受。说事态已经涉及“领土完整”应该是言重了,但两名新科议员借宣誓作平台在议会宣扬“港独”,却逾越了损害“国家统一”的红线,令北京决定重拳打压。

就算选择释法,北京又为何甘愿冒被扣上向香港法院施压的骂名,就匆匆由张德江主动提出释法?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前委员李柱铭认为,由于香港法院已展开司法程序,即使政府真的认为有必要寻求人大释法,也应该根据《基本法》第158条的规定,待至真的有需要上诉至终审法院时,才交由终审法院裁定是否有需要邀请人大释法。

中国人大决定“释法”遏制港独 (图源:新华社)

目前宣誓风波司法复核案是在高等法院处理,如果任何一方败诉,都可到上诉法庭上诉;上诉法庭裁决后,双方亦有可能再上诉至终审法院。要走到终审法院审讯的阶段,可能要花上一两年的时间。

北京选择快刀斩乱麻,既反映了领导层认为事件已甚具迫切性,有必要在事涉国家主权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出手,也与刚在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获正式确认为“核心”的中共总书记习近平,欲在香港事务上展现强势作风有关。

把释法负面效应减到最少

也许北京评估是,这次以人大释法来褫夺被指借宣誓宣扬“港独”的梁颂恒和游蕙祯的议员资格并不会惹来香港民意太大的反弹。即使释法引发数千以至上万人上街,但相信绝对难以达到逾十万人的规模,这样的民情反应理应在北京的预估之内。

不过,时至今日,观察香港民情已难以单纯只看反政府游行的人数多寡。人大主动释法必然会在香港社会尤其是法律界引起震荡。以这次宣誓风波来说,不少泛民主派的支持者原本都不满梁、游两人在宣誓时的所为,但北京现在主动释法,却有可能再次把他们推到对立面。

事到如今,释法已经如箭在弦,其导火线就是梁、游借宣誓平台宣扬疑似“港独”讯息,造成这样的结果可谓是咎由自取。北京根本不会循有多少人上街抗议来考虑问题,关键是“港独”问题逾越了红线。人大释法并不是理想的结果,北京应该避免把打击面过分扩大,尽量把释法在香港社会和民情所起的负面效应减到最少。

立法会前议员梁家杰称,希望这次人大释法只就原则性作解释,例如指出香港不可以搞独立,但不要就有关宣誓案件的各方陈词颁下释法内容,以避免对香港的司法独立自主造成过大的冲击及破坏。在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情感的前题下,北京应该在释法具体操作上作出适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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