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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界再震荡 北京电台原台长获刑3年

中共十八大后,以央视郭振玺案为代表,广电系统要案频发。日前,北京广电系统再有一名官员被判刑。据悉,北京广播电台原台长汪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万元。据知情人透露,汪良被人举报后,曾担心惹出麻烦,便拿自己的字画“还钱”。

据《北京日报》11月7日报道,11月6日,检方指控称,汪良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王某的请托,为王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取利益,为此,汪良多次收受王某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60余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9美元)2015年4月,汪良被纪委查获归案。

据悉,给汪良送钱的王某说,给钱后两天,其和汪良确认了这件事,汪良没有退还的意思。此外,王某还送给汪良一条百达翡丽的铂金表,价值30多万元;汪良即将退休时,王某又送给其一根1,000克的金条,价值34万元。

北京广播电台原台长汪良因受贿罪,被判刑3年(图源:VCG)

此后,有人举报汪良,汪良担心惹出麻烦,便拿自己的字画“还钱”,送给王某大约100幅左右。

公开资料显示,汪良,现年64岁,曾用名汪永泉,北京人,1970年在顺义县广播站参加工作,1971年调北京电台任播音员,1977年考入北京广播学院,1982年毕业回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历任播音部副主任、新闻部副主任、经济台台长、交通台台长、生活台台长(兼)、北京电台副台长、北京电台总编辑、北京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台长兼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其作品和个人多次在全国获奖:1986年获全国推广普通话先进个人称号,两次获北京市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多次被评为优秀党员,1991年获第一届金话筒奖,1993年开始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2013年7月不再担任北京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台长兼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台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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