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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推重大政改 王岐山整合反腐力量

六中之后,中共高层动作不断。不仅地方和中央大员频繁更替,中国监察制度改革也揭开帷幕。北京时间11月7日晚间19:55,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悄然发布的一条消息惊动了众多媒体和政情观察人士:“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方案”自称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外界普遍认可这种定位。

首先,这是中国监察体系的一次大整合

从中国政坛反腐斗争的现状来看,中纪委发挥了主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的党政体系中,除了纪委系统以外,政府部门还有监察机关,检察系统有反贪局,前者属于系统内部监督且与纪委合署办公,后者则需要根据举报线索才能立案,反腐范围均仅限于行政系统及官员层面,不仅范围有限而且力量分散。

目前的监察部门和纪委是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而三地试点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则是纪委系统和监察系统的合并。有推测认为原来的反贪与渎侦这两个职能部门也极可能从现行检察系统中分离出来,一并进入监察委。

早在今年年初的中纪委六中全会上,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就在报告中强调:要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这次的“方案”也明确表示要“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

中国现行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不包括人大、政协、检察院、法院,而这次试点地方的监察委与其他的国家机关平行,成为相对独立的行政机关。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全覆盖”原则下,既然其监察对象包括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那么试点之后,所有国家财政供养的组织、群体都有必要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包括法院、检察院、医院、学校,都纳入检查范围。

其次,这也将触动1982年宪法确定的一府两院体制

本次试点“方案”明确: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省(市)监察委员会。这意味着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要向人大汇报工作,与之前的监察部门的情况不太一样。

之前各地监察部门的官员是由省长提名产生,经人大同意,算是省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试点后,由人代会直接产生监察委员会,从某种角度看,这将在1982年宪法所确定的一府两院(检察院和法院)体制上,增加一个新的机构,变成实际上的一府三院(监察委、检察院和法院)。

监察委的成立被认为是中共反腐开展后最为重大的一次政治体制改革突破(图源:VCG)

试点“方案”称,“试点的3省市要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为在全国推开积累经验。”那应该预示着,试点成功后,中央机构也将随之变动。

第三,王岐山或将领衔国家监察委

此次试点选择北京、山西、浙江,被有关专家认为很有考量:一是三地之前的反腐败基础;二是地域的广泛性,山西属于中西部,浙江属于沿海发达省份,此前的试点工作很少选择北京,这次选择北京这一直辖市、政治中心,可能是考虑到其政治影响力,可以看出中共高层进行试点工作的决心。

近4年来,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强力反腐肃贪,在王岐山辅助下拉下了政治局前常委周永康等“大老虎”,但中共党内的贪腐之风短时间不可能彻底清理。此前已有港媒评论,中共六中全会后,反腐风暴将继续席卷官场,中纪委将在执行新制度中有重要角色。有中纪委委员列席六中全会,中纪委在习近平眼中的重要性可见一斑,而执掌中纪委的王岐山也被视为辅助习反腐的重臣。

所以,有分析认为,在试点结束之后的“全国推开”阶段,当国家层面的监察委代替中纪委,王岐山很有可能再次“救火”,成为国家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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