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 黑龙江人大副主任盖如垠被公诉
自2016年2月初因严重违纪被双开,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涉嫌受贿案在经过9个月的审理后,进入公诉阶段。来自中国最高检察院的消息,盖如垠受贿案在经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已于日前被移送至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
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盖如垠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盖如垠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庆市委书记、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中共哈尔滨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息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盖如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盖如垠,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2015年12月8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盖如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12月14日,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盖如垠涉嫌严重违纪,已被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6年2月3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再发消息,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盖如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中共中央批准,盖如垠严重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中纪委的通报指出了盖如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搞权色交易”等诸多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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