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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卑诗省民众收入略见增长

据卑诗省特许会计师公会一项最新调查显示,2001 年卑诗省民众收入比上年略见增长,平均真正可支配收入水准在过去 10 年中首次超过 1992 年水准,调查也预测省际移民人数可能增加,但该份报告对省内贫穷家庭比率偏高以及高等教育参与率偏底的趋势表示忧虑。

卑诗省特许会计师公会该项“ 2002 年版卑诗调查”结果显示,卑诗省民众平均真正可支配收入由 2000 年的 1 万 9123 元,升至 2001 年的 1 万 9266 元。这项升幅虽然不大,却是全省平均真正可支配收入在 10 年内首次超过 1992 年的 1 万 9194 元,比后者多了 0.4%。

卑诗省特许会计师公会执行长芮斯 (Richard Rees) 表示,卑诗省在 10 年内收入跟不上全国各省的成长,主要原因在于其个人所得税税率与其他省分不相适应。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省内许多资源业的高薪工作,渐渐沦为服务业的低薪工作。单是美加软木争议一项事件,就令卑诗省从 2001 年以来损失了 2 万个工作机会。

据该会统计,在平均真正可支配收入 (average real disposable income) 这一统计指标项下,卑诗省 1992 年的 1 万 9194 元高于全国的 1 万 8395 元。到 2001 年,卑诗省的 1 万 9266 元低于全国的 1 万 9568 元,更低于安省的 2 万 824 元及 亚省的2 万 1265 元。

在过去 10 期间,全国平均真正可支配收入增加 6.4%,但卑诗省仅增 0.4%。无论与全国相比,还是与亚省的 10.6% 或安省的 3% 增幅比较,卑诗省的平均真正可支配收入升幅仍是相形见绌。

这份卑诗省特许会计师公会“ 2002 年版卑诗调查”报告也对该省穷人比率以及高等教育的参与程度表示忧虑。省内贫穷家庭的比率由 1992 年时的 15.5% 升至 16.1%。在此期间,全国比率已由 15.9% 降至 15.8%,贫穷家庭比率下降了 0.6% ,卑诗省此一比率却上升了 3.9%,并超出全国比率。在同期,安省的贫穷家庭比率一直维持在全国最低的 13.1%,亚省的比率则已由 19.5% 降至 15.3%,降幅亦为全国之最。

报告认为,卑诗省贫穷家庭统计指数可能反映了该省在 90 年代后期资源业对经济造成和倚赖资源业为生的社区的冲击。在 1997 至 2001 年间,乡村地区消费者破产率增加了83.7%,比城镇地区的破产率23.3%高出两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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