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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柱铭:青政二人举红旗反红旗

香港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回应中国全国人大就香港《基本法》释法事件,他认为被剥夺议员资格的二人可能是棋子,因为以红旗打红旗、用民主派把民主派击飞都不是新鲜事;但现在不应转移视线,要将集中力放于释法手法上。

李柱铭11月17日在香港商业电台表示,释法由提出至定案于一周内完成,非常仓促,严重破坏一国两制。他形容此次释法如坦克乱冲乱撞,并举出释法调温中一个未有厘清的地方为,即持有外国国籍的立法会议员是否符合“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李柱铭反问“有外国护照怎样效忠中国”,质疑释法未经全盘考虑,条文细节多灰色地带,“今次释法后可任意踢人出局,甚至可踢民主派出去都行”。

宣誓风波两当事人被指行为有疑点(图源:中央社)

他又指如果释法具追溯力,部分持外国护照的官员及立法会议员可能违法,因有关人士不能同时效忠两个国家。他又以支联会为例,他们曾高呼“结束一党专政”,质疑是否可追究其法律责任。以上例了说明释法仍有多个未想通之处,批中央释法完全是“讲心意”,并非“讲立法原意”。

此外,李柱铭指释法末段“及其”二字完全推翻了一国两制。他质疑于一国两制下,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无庸置疑,但加上“及其”后,等如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宣誓效忠特区延伸至效忠国家,以致所有曾宣誓的特区的主要公职人员不仅受特区法律的约束更要遵守内地相关法律。

他批评中共治港透过释法“有权用尽”,甚至“超权”,干预立法会修改法例和立法权,更将香港宪法《基本法》史无前例加上细节,强调中央固然有释法权,但就算行政长官提司法覆核都是诉诸于香港法庭,整单官司上,香港法庭由始至终都有能力判决孰赢孰输,批评人大释法“破坏性强”,质疑中央“点解要咁做”。

至于“宣誓风波”梁颂恒、游蕙祯二人的行为是否如外界所指“愚蠢”,李柱铭从逻辑观点分析提出两大疑点:首先,至仍未见二人于雨伞运动时的相片;第二,如有诚意推动“港独”,他们“入闸”前未大肆“醒目”宣扬,但当选后却在宣誓时“讲粗口”,提出辱国字句,在“未正式入局”前踏中央底线而不“乖乖地”实践自己政治理念。

此次中国全国人大释法末段提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所规定的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宣誓人必须真诚信奉并严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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