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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停飞 台复兴航空发声明

复兴航空针对停航表示,将召开临时董事会后,向公众说明。台消费者保护处要求复兴航空及相关旅行社应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复兴航空ATR-72班机(图源:中央社)

复兴航空11月21日傍晚6时分许,针对22日停航一天表示,22日将召开临时董事会,并于会后向社会大众说明。对22日全天受影响的旅客,致上最深歉意。

复兴航空处理方式说明如下。

一、去程未出发、以及已使用国内线去程机票的旅客,即日起,依下列购买方式办理退票,预计45天内全额退费:

(一)向兴航购票:

1.信用卡付款:请至官方网站申请,将退费至信用卡。

2.现金付款:请email至[email protected]办理,并请附上以下资讯,包括:机票号码、旅客姓名、联络电话、金融机构及其分行名称、帐户名称、帐号。

(二)向旅行社购票:请洽旅行社办理。

二、已使用去程机票之国际线、两岸航线:兴航将尽力协助安排其他航空公司之航班,并通知旅客。未能安排签转之旅客,请依各自购票方式办理回程退票。

另外,台湾消费者保护处对此表示,要求复兴航空及相关旅行社应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

分述如下。

一、旅行社(参团旅游)部分:

旅行社应妥为安排旅客转搭其他航班或转团,旅客如欲解约退费,应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第28条规定处理,即旅行社应将已代缴之规费或已支付之全部必要费用扣除后之余款退还旅客。另出发后若无法依原定行程返台,则依范本第31条规定,因此所生滞留费用由旅行社负担,旅行社并应妥适安排旅客转搭其他航班返台。

二、个人自行出国部分:

复兴航空公司应及时通知受影响之旅客,并尽可能协助旅客签转其他航空公司,或提供退、改票免收手续费。若旅客因行程延误造成国外交通与食宿费用之损失,行政院消保处呼吁复兴航空公司应释出最大善意,提供适当补偿措施。

另行政院消保处已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观光局分别督促复兴航空公司及旅行社落实保障消费者之权益,若有消费争议,应以有利于消费者之方式从宽妥适解决。

行政院消保处提醒消费者,如因本事件发生消费纠纷,可拨打1950消费者服务专线,向各地方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申诉,或至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网站(http://www.cpc.ey.gov.tw)进行线上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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