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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站:三十年后 中共决策层再论政改

中国改革之难,难在既得利益者不愿“放手”,因为涉及改革官员自身利益,政治体制改革尤其如此。作为六四之后中国政治语境中的“屏蔽词”,政治体制改革在近日官方对监察委成立的描述中却被一再提及,称之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此中表述极为罕见。有分析人士认为,这或许是习近平对于监察委定位表述的“原话”。在中共第五代的概念中,被重新拿到桌面的“政治体制改革”意味着什么?解读认为,在经济改革、军队改革已经出现突破的局面下,从1987年十三大后“消失”近30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正在被决策层摆上“桌面”。

从“改良”到“第五个现代化”

所谓政治体制改革,在今天中共的政治解释中,指的是“在社会主义政治总格局和权力结构形式不变的前提下,对政权组织、政治组织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的调整和完善”,或者更直白的说就是,在不改变“一党执政”以及人大立法权、国务院行政权、政协参政权的前提下,对权力架构进行“改良”。

实际上,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上,曾将政治体制改革提上了议事议程。当时从中共党内以及社会层面,所希望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实际是包含西方“三权分立”,打破“一党专政”思维的,后来因为1989年六四事件让这项改革“夭折”。政治体制改革也从此进入了历史的“旧纸堆”,甚少有人提起。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设立“监察委”,改革进程加快 (图源:新华社)

后在“胡温时代”,时任总理的温家宝曾多次提及“政改”,但是也只是流于“提及”,无更多动作。

中共十八大后,朝野之间一个重要共识是“经济体制改革虽是重点,但是经济改革目标的实现,主要障碍都不在经济领域,而在于政府、在于执政党,在政治体制,这是当下改革的关键问题。”因此多维新闻刊发社论《期盼中国实现“第五个现代化”》,将习近平首次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说法归纳为在毛泽东时代提出、经邓小平时代背书确认的“四个现代化”后的延伸。

三个层面解读政改

时至今日,在日前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下称《方案》)中,罕见的将监察委“出世”形容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军改,国务院大部制改革皆未曾有此说法),似乎预示着中共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以往中国媒体在描述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成果”时,多列举案例如“领导干部终身职务制的废除,党与政府重叠的对口部门的取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村民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制度的创新;人事制度的改革;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建立;行政机构的多次改革等”。坦言讲,这些只能称之为政治体制的改良,难以呼之为“改革”,尚未伤筋动骨,何言改革一说?

政治制度的改革或许要从三个层面来进行剖析。

首先,“政改”一度指的是是国务院系统的改革。自1954年政务院更名为国务院之后,这个中国行政机关经历过多次改革,尤其在改革开放后,进行了多次“大部制改革”。距离今天最近的201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开启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减少至25个。这轮改革中,“铁老大”铁道部解散,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等等。

但是,这种改革只是停留在“行政领域”,是对现行行政体制的修补,是适应经济发展而进行的配套“改良”,从国家政治权力分配的层面而言,难以称得上是“改革”。

李克强推出以“简政放权”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 (图源:新华社)

其次,是在人大、司法层面,十八大后将人大职能的提升和司法系统的改革视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这里要说明的是,“政治体制改革”的说法,早在2014年习近平就在当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及。他当时表述“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再无更详细的解释,但是结合近两年中国在检察院、法院系统的改革(此次监察委亦涉及司法改革),表明习近平本人已经将司法体制改革视之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中共喉舌《人民日报》对此的解读为“赋予司法体制改革在整个政治体制改革中更加重要的地位,承载起探索依法治国条件下在法治轨道上用法治方式完善中国政治体制的使命,探索依法循序渐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路径”。

至于人大作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在接下来的政治体制改革中扮演什么角色?或许还需要打上一个问号,从湖南衡阳贿选案到辽宁人大“崩盘”,从监察委由人大选举到人大解释“基本法”,关于人大改革和重新定位很多细节正在呈现,但是“大趋势”尚留给外界颇多解读空间。

第三个层面,就是符合“政治体制改革”本意的,真正在权力架构上对之已经延续了近70年的国家体制进行“大手术”。从目前来看至少有两个举措或许可以归纳到“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中。

一个是监察委的成立。对此多维新闻在《监察委四权分立 中共第二次大政改启动》中曾有过解读,外界也文章不断。一个基本共识就是:监察委有望成为“一府两院”之外的第四机关。此后,再通过反腐“全面覆盖”以及资源整合,制度反腐迈出关键一步,一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悄然启幕。

第二个就是2012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一度备受关注的“小组制”。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深改组),到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再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已不止是从事顶层设计的决策机构,其权力理论上可以覆盖中国全部权力部门,其权威性无所不在。

尽管在近两年,“小组”所发挥的影响力在外界看来似乎有限,风平浪静。但是正如中共政治传统中的一招那样,一步看似“闲子”,在关键时刻经常会发挥特殊作用。“领导小组”未来几年究竟会否如其“诞生”时外界所猜测的那样,在政治体制改革中扮演关键角色,颇值得观察。

总之,近期中国政治中的一些“动作”一再表明,“政治体制改革”这个一直存在于中共话语体系,却往往为中共自身以及外界忽略的“大事件”,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成为政坛“高频词”,也是观察中国政治权力架构走向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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