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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长系狱身亡 赖昌星称“死得不明不白”

曾于 2000 年 5、6 月间与大陆调查远华案的 420 专案组人员一起来温哥华的赖昌星大哥赖水强,证实已于 17 日当地时间下午 5 时在狱中亡故。赖昌星夫妇昨日哭红了眼睛表示,大哥身体一向很好,也没听说患甚么病,今年才 54 岁,这次在狱中死得是“不明不白”。

赖昌星说,昨晚他与赖水强家人通电话时了解,当局限定必须在次日下午 4 时前火化,不准家属将遗体运回家里处理。

赖昌星表示,他自己因为目前的处境无法回去奔丧,亦不能为赖水强丧事出一份力,想到兄长就这样故去,心里更加难过。

赖水强因远华案发被大陆拘捕后,曾多次承认赖昌星犯有走私罪。对此,赖昌星昨日表示,他大哥并未操作他的生意,因此不可能了解实情。赖水强说他走私,是因为他被关在监狱中,“他们要他怎么说他就怎么说,有甚么办法? ”对此,赖昌星说他对大哥并没有怨恨。

据向卑诗省最高法院了解的消息,联邦副总检察长罗森伯格,代表移民部已于 16 日向法院审判庭递呈有关赖昌星就难民申请被拒上诉的备忘材料。

该项共 49 项的移民部文件认为,赖昌星律师梅特斯就难民申请被拒提出的上诉申请未提出有力证据,文件坚持认为赖昌星是在逃的犯人,在中国很可能犯有走私罪。

移民部向法院提交的备忘材料并指出,赖昌星回中国大陆不会受到不公正审判,也不会遭到随意拘捕和监禁。移民部指他们是对回去受审感到恐惧,而不是恐惧回去遭迫害。

移民部表示,难民申请人赖昌星并不因为被卷入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一案、或者远华案在大陆被政治化,而变成具有符合难民条件之一的“政治意见”,文件称大陆从未将赖昌星视作异见份子。

移民部备忘材料还认为,中国大陆向加拿大出示的外交照会是一项严肃的政治承诺,多名专家研究后均认为该项承诺应该是可信的。移民部请求法院拒绝受理赖昌星就难民申请被拒提出的上诉申请。

卑诗省最高法院在接到移民部提交的备忘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 20 天内作出是否受理赖昌星的上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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