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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中国命运:从出生到死亡

当下中国,宪政议题不断升温,已经成为最能反映不同意识形态之争的政治命题,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宪政议题直接关系未来几十年中国政治发展脉络。鉴于此,继本刊创刊号刊发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柯华庆的宪政访谈后,我们再次以史为鉴,从世界历史视野来审视宪政。

本组议题,分为3篇文章,第一篇《宪政:从理论产生到制度落地》探讨宪政作为一种理念和制度设计在西方的发展史;第二篇《宪政的中国命运:从出生到死亡》梳理和分析宪政进入中国之后的失败过程;第三篇《毛蒋斗争下的中国宪政》则审视国共宪政之争以及宪政在中国大陆的演变轨迹。这是第二篇《宪政的中国命运:从出生到死亡》。本文原载03期《多维CN》。

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将光绪帝软禁于中南海涵元殿,然后下诏太后训政,历时103天的戊戌变法以失败告终(图源:维基百科公有领域)

17世纪至18世纪,当欧美主要国家纷纷建立宪政政体,资本主义开始按捺不住对财富的渴望,准备用炮舰向海外出征的时候,中国正处在封建社会表面上看起来最鼎盛的“康乾盛世”。但是,这个虚幻的盛世,伴随着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日渐没落的专制思想,很快就在洋枪洋炮的轰击下彻底崩塌。

戊戌变法:一次失败的宪政尝试

1840年爆发的鸦片战争,给了腐朽的清政府一记响亮耳光。1894年至1895年甲午战争,昔日的大清帝国,又惨败给刚刚实施了宪政的日本。战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浪潮,清政府对外完全无力抵抗,对内统治却更为残暴专制,整个国家和民族面临危亡。

为什么中国会堕落至此?是什么让那些昔日的西方“蛮夷之国”,甚至是“蕞尔小国”的日本,在短短数年之间,就拥有了征服中央之国的强大实力?中华民族怎么才能走上强国之路以避免被亡国灭种?

这些问题被无法回避地摆在了中国人面前。清政府内相对开明的汉族官僚们认为是经济,于是洋务运动被提上日程;而彼时视野相对开阔、思想也更为活跃的中国知识分子,则认为必须在制度上进行重新设计,必须效法西方,建立宪政制度,才能找回昔日中央大国的自信。

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维新派开始宣传近代西方民主宪政学说,要求对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进行变革。被列强侵略和农民起义逼到已经无路可走的清政府统治者——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答应了维新派的要求。于是,戊戌变法,成为中国宪政的第一次尝试。

在戊戌变法3个月内,光绪共计发布变法诏令184条,包括政治、经济、军事、警察、文化、教育制度等各个方面,基本目标是建立一个君主立宪体制的现代国家。其中涉及宪政的措施主要有准许自由开设报馆、学会,提倡言论出版结社自由;广开言路,提倡上书言事。

但是,以限制君主权力为诉求的宪政理念,终究和以专制为统治要义的封建皇权无法同行。就像宪政在西方落地过程中也遭遇到的与贵族和王权的斗争一样,宪政在中国的落地过程,也注定要经历血雨腥风。

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突然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直入光绪寝宫,将光绪囚禁于中南海瀛台;然后以光绪的名义发布诏书,以“朕躬不豫”为由,临朝训政。先后罢免或遣戍参与新政的官员数十人,屠杀戊戌六君子,康有为、梁启超等流亡海外。所有新政措施,除已经创办的京师大学堂(今北京大学)外,全部废止。中国知识分子的第一次宪政努力,以流血失败而告终。

预备立宪:输给革命的宪政游戏

戊戌变法虽遭镇压,但清朝面临的统治危机日益深重。戊戌变法后,敌视西方的守旧派官僚得势,清政府统治更为昏聩,对中西方实力对比一无所知的慈禧采纳了利用义和团清剿西方列强在华势力的建议,结果引来了八国联军的全面报复,清政府不得不支付巨额赔款,由此权威尽丧,颜面扫地。

在此情况下,为挽救危局,慈禧只得重拾维新派的政策主张——君主立宪。1901年1月29日,慈禧逃到西安已经3个月,一向坚持“祖宗之法不可变”的她以光绪的名义颁布《变法上谕》,上谕说:“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图富强。”上谕要求内外大臣、驻外使节和封疆大吏在2个月内就变法条陈意见。但2个月过去了,大臣们一言不发,因为他们对血腥屠杀戊戌六君子的历史记忆犹新,尽管上谕娓娓动听,但大臣们不敢回应。

1905年,日本在日俄战争中的胜利,成为激荡中国立宪思潮的导火索。《大公报》刊载文章称:“此战诚为创举,不知日立宪国也,俄专制国也。专制国与立宪国战,立宪国无不胜,专制国无不败。”3名封疆大吏袁世凯、张之洞、周馥联衔上奏立宪,要求派遣大臣出洋考察各国政治。慈禧采纳了他们的建议,决定派遣以镇国公载泽为首的5位大臣出洋考察。

第二年,载泽等人回国,他们向慈禧力陈实行宪政的三大好处:一是皇位永固;二是外患渐轻;三是内乱可弭。1906年9月1日,清政府颁布《预备立宪上谕》,宣布“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但又强调,由于“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只能先“预备立宪”,待时机成熟再实施宪政。

尽管如此,全国民众还是对立宪抱有很大期望。北京、天津、保定等地各界人士纷纷召开庆祝大会,高呼“立宪万岁”口号,大唱《欢迎立宪歌》。反响最热烈的是上海,1906年9月9日上海各团体及学校纷纷开会庆祝,上街游行。9月16日,包括《申报》《时报》在内的上海各大报社联合举办庆祝会,上千人到会。

1908年8月27日,各界盼望的《钦定宪法大纲》终于出台。清政府颁布的这个大纲规定,皇帝在行使权力时不受任何约束,将皇帝拥有的至高无上的但从未用文字表述的权力,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文确定下来。虽然规定臣民的权利有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诉讼等自由,但又规定皇帝可以随时剥夺。

《钦定宪法大纲》实质上是以立宪的名义行专制之实。1911年5月,清政府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13名内阁大臣中满清贵族竟占8名,因而被称为“皇族内阁”。该名单一经公布,即让那些曾经兴奋的人们大失所望。

1905年,广西桂林,官方举行关于立宪改革的集会,榜书"立宪万岁"四个大字(图源:VCG)

清政府还要把这个假面舞会继续演下去,立宪派却已经离心离德。而与此同时,一股新的政治势力,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致力于通过革命手段推翻清政府统治的革命党人,已经开始将他们的理想付诸于实践。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革命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展开。清政府3天之内仓促制定《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企图度过危机,该条文大大削减君权,而归权于国会。但这些补救措施为时已晚,在立宪和革命的赛跑中,后者取胜,腐朽、专制、无能的清政府被革命者暴力推翻。

北洋宪政:对宪政的历史讽刺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议长汤尔和、副议长王宠惠等人的陪同下,由李平书派遣的商团卫队护卫,自上海乘铁路专车赴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3月8日,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3天之后孙中山签署命令公布实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并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享有请愿、诉讼、考试、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在国家根本大法中明确规定了民众的自由民主权利,这是中国宪政历史上的创举。

但是,以挟制清帝退位有功,在孙中山主动让贤后登上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职位的袁世凯,很快就让孙中山等革命党人的理想破灭。

1913年4月8日,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在北京召开,国民党的张继当选为参议院议长,民主党的汤化龙当选为众议院议长。在国会中占绝大多数的国民党,从限制袁世凯独裁的立场出发,决定制定一部基本体现政党政治精神的宪法草案——“天坛宪法草案”。但袁世凯不能容忍在他的头上存在一部民主宪法来束缚他的手脚。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下令停止国会议员职务,每人发旅费400元,饬令回籍,民国第一届国会被迫解散。

新成立的国会——约法会议完全成为袁世凯的御用政治工具。逆流登基称帝的袁世凯死后,国会虽然多次重建并颁布多个宪法,但此时的国会,已经完全沦为北洋军阀各派系之间、北洋军阀与国民党之间权力斗争的工具,整个中国陷入军阀割据的局面,战争成为解决各党派政治矛盾的主要方式,宪政虚有其表。

1912年中华民国众议院选举(图源:多维CN)

曹锟贿选的闹剧就是当时议会政治无比腐败的生动表现。1923年10月,手握重兵的直系军阀曹锟,为了顺利当上大总统,让众议院议长吴景濂出面贿赂议员,为自己拉票。议员们也是发财心切,竟然在此事上和议长“讨价”,最后商定每张选票5,000元。选举时,出席议员555人,曹锟得480票,获选大总统。

1926年4月,奉系军阀张作霖的军队占领北京,北洋政府由张作霖掌控。1927年6月18日,张作霖在北京宣布就任北洋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行使中华民国统治权,不再实行议会政治,北洋政府时期的宪政活动宣告结束,一场从1912年开始,实施了15年的宪政,以闹剧的方式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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