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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央妈再放大招!取现汇款1万美元就需报告

2016年的最后一天,多伦多天气平和,风雪暂缓,似乎会在平静中迎来新年。然而就在刚刚,中国央行公布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一下子打破了平静,在民间炸开了锅。

中国人民银行于12月30日发布的最新《管理办法》,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约合1.34万加元),并调整了金融机构大额转账交易统计方式和可疑交易报告时限。

央行网站刊登答记者问时指出,《管理办法》明确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要求,新增建立和完善交易监测标准、交易分析与识别、涉恐名单监测、监测系统建立和记录保存等要求。

同时,新增规章适用范围、大额跨境交易人民币报告标准等内容,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按照《管理办法》,人民银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大额交易报告标准。

7月1日生效实施

央行给予金融机构半年时间的过渡期,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生效实施。

《管理办法》规定,对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用人民币现钞购买美元现钞,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

央行称:“综合考虑,《管理办法》对自然人客户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确定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可以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交易的统计监测,更好地防范人民币跨境交易相关风险。”

央行规定,金融机构通过内部预警、分析等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更多细节,请点选央行网站(www.pbc.gov.cn)。

新规主要为反洗钱

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是金融机构应当履行的三项核心反洗钱义务之一,也为人民银行依法开展反洗钱资金交易监测分析奠定坚实的数据基础。实践中,金融机构通过系统自动抓取报送大额交易,通过客户身份识别、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开展交易监测分析,发现并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以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为基础,人民银行开展主动分析、协查分析和国际互协查,依法向执法部门移送案件线索,与相关部门一起预防、遏制洗钱、恐怖融资,维护金融安全。

适用范围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机构,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贷款公司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其中,“保险专业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是《管理办法》新增的适用范围。

报告标准

一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额现金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二是非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和跨境的报告标准均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三是自然人银行账户的大额转账交易,境内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5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跨境的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

对跨境资金交易,金融机构应当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比如,自然人通过银行机构利用现金或转账方式向境外汇款1万美元,则办理业务的银行机构需将此交易作为大额交易上报。对自然人客户“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大额跨境转账交易报告标准是《管理办法》的新增标准。

规定适用于非银行支付机构

目前,人民银行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履行的反洗钱义务,还有更为具体的要求,例如《支付机构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银发〔2012〕54号)。《管理办法》生效实施后,人民银行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求。

可疑交易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客户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客户的交易或者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的,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即以“合理怀疑”为基础开展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金融机构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没有资金或资产价值大小的起点金额要求。如涉嫌恐怖融资活动的资金交易可能金额较小,但按照《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仍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管理办法》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6-12-3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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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央行资金管制新规 跨境汇款1万美元需报告 没有中国的热钱,多伦多火热的房市谁来接盘
  • @ 2016-12-3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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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好消息,和我以前的预期完全一致。定在7月1日执行的部分原因可能是中央政府需要对房产下手。毕竟房 ...

    治理加拿大房产靠自由党这帮蠢材是不行了,还要靠共产党。
  • @ 2016-12-31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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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jjamesw 于 2016-12-31 13:07 编辑

    真正的好消息,和我以前的预期完全一致。定在7月1日执行的部分原因可能是中央政府需要对房产下手。毕竟房产不灭,贬值预期不止,外汇流失不止。中国所谓的中产其实没有多少现金和短投,大部分资产都沉淀在房产上。房产从卖出到对方办理贷款,然后换成美元等等,差不多也要半年了。正好等房产变现完,换成美元,出口挡住,钱只能烂在国内。如果中国房产变现都要汇出美元的话,人民币早就崩溃了,6万亿外储也挡不住。如果1月1日强行执行,可能某些准备还没有做好(比如如何更加严厉打击黑市和地下钱庄),会引起黑市或者地下钱庄的恐慌,反倒容易出问题,所以来个温水煮青蛙,再煮半年。下面就是更加严厉的打击黑市,以后扰乱金融秩序判死刑的案例也有可能出现。相信中国政府的控制能力,绝对强过当年泰国和马来西亚,印尼等等国家。没有变现的只能等到国内再次回暖了,就和1997年那样,只是不知道猴年马月了。
  • @ 2016-12-31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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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客 76.69.103.x 发表于 2016-12-31 14:31

    这和穆迪干的是同样的事情
    穆迪是要把民间的钱都收回来
    党妈的意思是要把钱留在国内

    穆迪是瞎搞,完全不可预计。党是保命,非常理性,完全可以预计,只是很多人有旅鼠效应,忽视风险而已。那些认为还能忽悠大半年的显然是忽视的党的智商。
  • @ 2016-12-31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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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半年时间让贪官准备跑路,多伦多还可以大炒半年房子
  • @ 2016-12-3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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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炒房人真是完蛋了。
    明年起换汇只能去柜台排队换,
    谁相信半年缓冲谁倒霉
    央妈只搞阳谋靠嘴维稳
    明年全球货币紧缩
    这里炒房的没人接盘了
    万税党在税收上还会继续放大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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