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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媒刊文反击周强 揭中国法律的局限性
近日,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公开抵制西方司法独立,引发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
美国《纽约时报》1月21日在一篇《中国法律的局限性》的报道中表示,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法治原则。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宪法就凌驾于中共了。
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称,中国的法律系统是依赖于中共执政的,因此要反对司法独立、三权分立和宪政民主等西方思潮。

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在微博上狠批周强的言论,称这“完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
不过,《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力挺周强,他公开表示,周强和那些他的反对者说的不是同一件事。周强是从西方“三权分立”制度层面和意识形态层面谈不能落入“司法独立”陷阱的。对于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中共坚定支持,中国社会也达成了广泛共识,作为中国最高法院院长的周强也不可能反对。
周强的言论正值习近平出席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之际,对外习近平表明了中国想成为拥护全球化和世界贸易领头羊的决心。对内,习近平则增加(对批判毛泽东)评论家、人权律师和非盈利机构的打击力度。
达沃斯论坛的创始人施瓦布(Klaus Schwab)称赞了习近平的达沃斯之行,认为他让中国成了世界其他地区“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的避风港,周强对司法独立的言论则为实现这种稳定提供了必要的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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