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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终结政教分离 媒体都误解了什么

美东时间2月2日,美国总统特朗普出席了一年一度的国家祈祷早餐会。会中他宣布将彻底取消《约翰逊修正案》,允许信仰的代表自由地发表言论,不用害怕报复”,也即取消美国国税局对教会的限制性规则。

此言一出,美国主流社会和媒体尚未有过大的反应,而中美的华文媒体却聒噪了起来,各种声称“特朗普将终结美国政教分离”的言论一时广为传播。

不过,事实却并非如此。

特朗普从竞选期间开始就在努力营造自己虔诚基督徒的形象(图源:VCG)

《约翰逊修正案》

所谓《约翰逊修正案》,是于1954年由当时的参议员、9年后成为总统的约翰逊(Lyndon B. Johnson)提出。这项修正案规定包括教会在内的免税团体,在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治时,丧失其免税地位,包括参与或干预任何政治运动,支持或反对竞选公职的任何候选人,提供政治竞选经费,或对其立场发表公开声明。

在美国,基督教是毋庸置疑的第一大宗教,所以这个修正案也主要是针对基督教。无论新教还是天主教,牧师/神父和任何宗教机构所聘用的有收入的工作人员,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不过,教会和其他宗教组织却不需交税,因为这些组织并不创造利润。

不过,因基督教以“十一奉献”为基督徒的典范(将收入的十分之一捐献给教会,以供教会事工之用),因此教会虽然并不“创收”,却往往因会众的“奉献”而拥有大量可用资金。

加之与西欧国家相比,基督教信仰在美国有着更深厚的根基,这也使得各种教会的非政府组织(NGO)拥有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从事着囊括教育、医疗、慈善等事业。在美国历史初期,乃至直到20世纪,教会在美国社会都拥有着极大的覆盖面和号召力。

正因如此,为了避免教会和宗教组织过多地将其社会影响力用诸到政治层面,才会有《约翰逊修正案》。这是美国社会一直以来最大的“潜规则”——“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的体现,也即防止任何一方拥有过大的影响力。

本质上说,《约翰逊修正案》的诞生是为了抵抗宗教过大的影响力,这其实和“政教分离”无关。如今特朗普宣布废除该修正案,也不意味着要终结美国的政教分离。

美国的“政教分离”

应该说,看待美国“政教分离”的情况,当考虑政治制度和社会两个层面。

在政治制度和政治运行层面,美国从来都是“政教分离”的。即使是在建国前13殖民地的时期,虽然所有政客和领导人都是清一色的基督徒,但无论是制度的建设还是政府机构的运行层面,都不存在“政教合一”的情况。

譬如说,教职人员对于政府并没有直接权力,国家政府既不受任何宗教机构的管辖或指导,也不管辖任何宗教机构。这是西方几百年来漫长历史演变的结果;这才是真正的“政教分离”。

反观社会层面,美国却从来没有“政教分离”过。又何谈终止“政教分离”?

如前文所述,教会和宗教组织虽然没有直接的政治影响力,但是却有着广大的覆盖面和强大的号召力。会众们在每周的“礼拜”和定期的“小组聚会”中巩固着他们以信仰为基准的人生观、家庭观、和社会观,而这些观念也直接影响着他们的政治立场。

正因如此,每次选举季时,竞选公职的候选人们都需要大力拉拢这个选民群体。特朗普总统多次表示“我爱福音派,他们也爱我”,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

如今美国宗教势力被边缘化,美国社会主流不会令真正的“神权国家”出现。反倒是宗教势力变成了被主流社会“打压”的对象。因此现在废除限令,着实是美国“checks and balances”的体现。

这么做的结果会导致宗教组织的声音能够更多地反映在美国的政治决策之上。这其实无可厚非,宗教组织的诉求本来就代表了美国社会大批民众的声音。而在此前《约翰逊修正案》的制约下,这股声音其实是被限制着的。

在约翰逊提倡此修正案的年代,宗教势力的保守诉求阻碍了美国社会的发展,因此修正案是必须的。而在当今之世,无神论者和疑神论者的声音完全凌驾在宗教群体之上,也的确是“过犹不及”了。

撤销《约翰逊修正案》当说是一个必要的调整。而这与终止“政教分离”却并无关系。

在美国无论是黑人还是西欧裔白人,基督教拥有深厚的社会号召力(图源:Reuters/VCG)

荒谬的“宗教自由”

不过,特朗普和保守派共和党人所鼓吹的所谓“宗教自由”,也未免太过了。

他们认为,宗教组织应该拥有传达自己政治立场的自由,认为从政人士应该有传达自己宗教立场的自由。这本身并无大碍,只要确保政治制度的设计和政府机构的运行保持宗教独立,便不会违背“政教分离”的宗旨。

可是重要的地方在于,如果教会和宗教组织想要政治权利,那凭什么就可以拥有税务豁免权?所谓“不创造利润”的说法本身就是不成立的。教会的免税权利是奠定在“宗教与政治在财权和政权都保持分离”的前提之上,这也才是真正的“政教分离”。而美国一直就没有做到这一点。

最合理的情况,是既让宗教组织有政治发声的权利,也让他们纳税。当然,这就得牵扯到西方社会千百年来的传统。剥夺免税权必将带来轩然大波。可是也只有那样,宗教才能真正地承担起其社会责任,不被主流社会所排斥。这也是一个现代社会最基本的一点。

美国宗教势力得到更多的政治发生渠道,诚然会对社会起到正面的“制衡”效果。但是却应该认清,这是教会的“特权”,而不是“自由”。

如果国会最终同意撤销《约翰逊修正案》,那从制衡的角度来看,是一件无可厚非的事。但是对于美国“政教既分离又不分离”的现况却没有丝毫改变。与西欧国家大有不同,这是美国社会独特的地方,却也是美国需要改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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