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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宗藩关系的致命缺陷

如何看待清代的属国体制以及清廷同属国关系,就涉及如何对传统进行认识、评价的问题。唐德刚先生曾称:“吾人读史治史,不可以为时不过百年的‘现时’价值观念去强奸古人,遥想当年势能九合诸侯的齐桓、晋文(现代的罗、邱、史),不但不以‘大周属国’为耻,还以‘大周属国’为荣。韩王自称为‘天子’属国,已逾两千年。日本一度以不能为天子属国为耻,而痛恨韩人之横加阻挠呢!”本文节选自《清代藩属体系研究》,作者为河南大学历史柳岳武著

清乾隆年间画作《万国来朝》(局部),描绘了清朝属国前来北京朝拜皇帝的场面。(图源:浙江省图书馆)

站在今天的立场上去评价过去的历史,其本身就存在问题。今天的文明、进步、发达往往使人们对过去的历史持一种批判的态度。因此站在今天的位置上,以今天的政治、思想、文化为参照去看待过去的历史,过去的一切都仿佛显得是那么的幼稚与落后。这似乎是普通大众心理的一个普遍倾向。

但是人类历史是一点点地积累起来的,人类社会的文明、进步也是以过去的文明发展为基础而层层沉积下来的。因此,我们在批判历史的同时,又不得不承认历史的作用。

如何看待清代的属国体制以及清廷同属国关系,就涉及如何对传统进行认识、评价的问题。唐德刚先生曾称:“吾人读史治史,不可以为时不过百年的‘现时’价值观念去强奸古人,遥想当年势能九合诸侯的齐桓、晋文(现代的罗、邱、史),不但不以‘大周属国’为耻,还以‘大周属国’为荣。韩王自称为‘天子’属国,已逾两千年。日本一度以不能为天子属国为耻,而痛恨韩人之横加阻挠呢!”(1)同时,日本的滨下武志先生也发出了如此的呼吁。他称:“传统本来就不应当同近代进行比较,而应该从它是产生近代的土壤这个角度来把握。还应从它是规定着近代自身的性质这个角度来把握其相互间的关系。”(2)

因此,我们在评价清代属国体制时,一方面要从明清以后该体制所暴露出来的缺陷与滞后性去批判它的不足和落后,另一方面又要从传统的角度出发去肯定该体制所曾起到的历史作用。

1清代属国体系的缺陷

汤恩比在《历史研究》中批判“大一统”时称:“我们应该记住,大一统国家基本上是消极的组织。首先,它们是在文明崩溃之后,而不是在文明崩溃之前兴起的,然后才带给这种文明一种政治上的统一。它们不是夏天,而是小阳春,掩盖着秋天,但已预示着寒冬。”(3)汤恩比对“大一统”制度的批判也暗含着对清代属国体制的否定,因为清代属国体制既是大一统的产物,又是追求大一统目的的重要体现。

无论是赞扬还是批判,清代属国体制自身以及由体制所诱导的其他因素共同构成了体制上的缺陷,这些缺陷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宗法制所带来的缺陷。宗法制是古代社会用来处理有着血缘关系的氏族、部落、国家内部宗族之间事务的一种制度。而属国体制则是用来处理中央王朝同邻邦之间关系的一种制度。中国古代的藩属体制将中国传统的宗法制度移为己用,本身就注定着它要走向失败。因为以强调人为主体的伦理文化的宗法制更多是以血缘、亲族为纽带,而藩属体制更多以地缘为基础。中国封建君主以及传统的“儒圣”的宗法制中的“以小事大”中的“小”“大”关系与中国古代宗属制度中的“小”“大”关系完全是两回事。前者的“小”与“大”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远近“亲属”,这种联系即使用暴力的手段也无法解除。而后者却是独立的地域、政治实体,这决定着它们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立性。后者不同于宗法血缘关系,它们的存在完全是地缘政治的结果,远交近攻的相互制约是导致该体制得以建立的真正原因。正是因为宗属体系不像宗法关系那样具有不可分性,所以宗属体系的宗、属国之间的关系也不具有稳固性。

第二,理论表达与实践之间的背离。中国古代宗属体系中理论表达与实践之间是背离的。术语表达上的中国历代皇帝都可以称自己为“真命天子”“怀柔远人”“德化四夷”,但在实际上,每个中国皇帝对“夷夏”“内外”还是有区别的。中国历史上所谓的“华夷”之辨就是“内外”区别的一种标志。即中国的统治者一方面在宗属关系里对外宣扬着自己“天下共生”“泽被四海”;但另一方面又在实践上做出远近亲疏、华夷大防的区别对待。这种表达与实践上的背离表明:在“宗属体系”里,在很大程度上是“名实不符”。正如罗兹曼所批判的那样:“理想和现实是大有差别的,而为了自身的安全和利益,历代王朝往往牺牲其理论。”(4)

中国古代宗属体制内理论与实践的脱离在明清时代体现得特别明显,尤其是清代更为明显。清廷作为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里的最后一个王朝,其宗属体制的意识形态、体系结构都发展得最为完善;同时其表达与实践之间的差异也最为明显。清廷一边对属国表达着“天下一家”的理念,另一方面又在疆界、贸易、逃人问题上一再强调中国与属国的不同。另外,清代这种表达与实践的差异,更由于近世以来中国近代国家意识的萌发而彰显得更为明显。

第三,以“德”为标准的体制构建,本身就是对该体系的瓦解。清代属国体系的构建在理论上是以“德”为标准的,其目的是完成“天下一统”。但如上所述,中国的“天子”或“皇帝”即使在本国都很难在实践上完成“德”的要求,对于“化外”之地和“属国”更没有能力真正地实行“德化”。但是体系的构建是以“德”为标准的,宗属关系的开展也是以“德”为准绳。既然中国皇帝自身达不到“德”的标准,完成不了“德化”的功能,那么皇帝向“天子”身份的转化也开始受到属国的怀疑与否认。正是如此,所以处于中国周围的邻邦就利用“德”为“天子”的标准,开始了各自的“天下”体系建设。其过程就是对“天下一统”的宗属体系的瓦解。

这一瓦解作用主要体现在各邻邦“中华意识”的产生上。亨廷顿就曾称:“虽然儒教是中国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中国文明却不仅是儒教,而且它也超脱了作为一个政治实体的中国。许多学者使用的‘中华’(sinic)一词,恰当地描述了中国和中国以外的东南亚以及其他地方华人群体的共同文化,以及越南和朝鲜的相关文化。”(5)亨廷顿的“中国文明”“中华”其实就是“中华意识”的代名词。而对“中华意识”的出现、发展作出明确分析的是滨下武志,他认为明代以后东亚各国的“中华意识”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他称:“中华理念并非只有中国独有,无论是潜在的还是外在的,都是朝贡体制内部共有的东西。”(6)也就是说,所谓的“中华理念”“中华意识”在亚洲国家内早就产生了,并非是明代灭亡之后才产生的;明代的灭亡充其量只是进一步推动了这一“意识”的发展,借此来抵制清廷非正统的色彩。

而就日本而言,它争夺“中国”的“天下”行为在唐代后期就已经开始了。其标志是日本的统治者称“天皇”,日本统治的范围称“天下”。明代后期,从丰臣秀吉到德川家康时期,日本的这一“天下”意识进一步彰显。丰臣秀吉、德川家康就被称为“掌握天下政权的人”,并形成了日本的“天下”意识。(7)而到了近代,日本的“天下观”更为明显,松平庆永在担任幕府的政事总裁期间(1862-1863)所写的《虎豹变革备考》中就称:“为议天下公共之论而用之,不可无巴力门。高力士即上院,下院之举……另,朝廷将天下之政委任于幕府,奉朝命而不改古来之制度,则幕府之罪甚重。”(8)日本“天下观”的产生,“中华理念”的发展都是以“德”为标准来分割中国“天子”所独享的“天下”的。日本“天皇”“将军”认为,如果他们有德,中国皇帝“无德”,则“天下”就不再在中国“皇帝”的手中,而在日本“将军”“天皇”的身上。

以“德”为标准对中国体系的破坏,对中国“天下”的瓦解还体现在朝鲜、越南、缅甸等国身上。尤其是清代时期,这些国家都认为自己是“中华”的继承人,纷纷建立了自己的宗属体系去抵制清朝的“天朝”体制。缅甸、安南的统治者在国内是称为皇帝的,他们与清帝共享着“天子”这一称号。在这一称号下的各自宗属体系的建立,本身就是对天朝的宗属体系的破坏,对中国“天下”的瓦解。其根据都在于“德”,他们认为自己拥有“德”,也可以“化夷”“化天下”。

第四,“天下观”导致了近代国家身份的不明。清代属国体系是以亚洲为主要活动范围的,其体制所指的“天下”也主要指亚洲内部。宗属体系活动范围限于亚洲内部的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中国古代交往范围的有限性,所交往的、接触的主要是亚洲内的主要国家;另一方面也是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实力的有限性。在冷兵器时代,在主要以帆船、马匹为主要动力的时代,中国还无法走出亚洲这一范围。再者以农耕经济为主的重农思想、以家族为主的宗法血缘思想也使人们不太愿意远涉重洋,走出亚洲。所以古代中国人的足迹主要在东南亚一带活动,很少有走出东南亚的。这样一来,古代中国的宗属体系的空间活动范围在术语表述上虽为“天下”,但实则仅在“亚内”。这一点,费正清在《清代朝贡体制研究》一文中也进行了必要的强调,他称:“不难明白,为什么是这样,如同中国作为一个陆上整体一样,朝贡体制是在陆上发展起来的,而无海上经验,中国(中央王朝)虽在地理位置上称为东亚文明的中心,但它发挥作用却显得消极。因为有蛮夷自动朝奉中国,中国人就没有必要走出国外了。在中国历史的头两千年内,朝贡体制主要是以陆上边境建立起来的,即使是中央政府相对强大时,跨过边境的贸易也是被限制的。”(9)

清代属国体系限于亚洲的结果是:它无力去解决近世以来亚洲所出现的新变化。近世的亚洲已经成为世界的一部分,西方各国在文艺复兴、地理大发现、宗教革命后纷纷东来。他们是不同于亚洲传统,且实力与“亚内”国家完全不同的国家。当这种情况出现后,中国还用原有的处理亚洲内部国家的传统方法去处理近代东西方关系,很难行得通。因此,有学者批判称:“在过去的一个个世纪里,他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的稳定问题,但一直是在东亚的框架内,当西方从外部破门而入而带来了新问题时,老的解决方法又被试图着再次运用,但却不起作用。”清代针对东亚范围内的宗属体制的亚洲性、内陆性的特点,导致它在近代很难适应亚洲内部的新变化,更不容易适应世界的变化。而对传统的恪守以及很难立即找到替换体制,又导致了这一政策在近代运作时对何谓“内”、何谓“外”,很难区分。(10)因此有人认为中国近代的悲剧在于:用对付游牧民的手段来对付西方。(11)

无论是批判近代中国人对宗属体制的滥用,还是批判藩属体制对待近世西方的不适用,都是针对近世以来中西关系而言的。这一结果是历史形成的,既是历史的结果,又是传统制度的后滞性的必然影响。因此,对于清代属国体制而言,它的消极影响即在于:它给中国近代的国家身份的认可也带来了困惑。

中国传统宗属体系是以“天下”为依托建立起来的,因此它在理论上、在思想意识上是超脱国家的,也是超脱中国的。虽然中国皇帝更多时候在实践的运作上与其称它为“天下”的“天子”,不如称他为中国的皇帝;但在理论上他仍然是“天下”的“天子”,代表“天”来统治天下。正是如此,所以“天下”与“中国”、“天子”与“皇帝”在近代的国家认可上往往陷入尴尬的境地。而对于清代而言,清代是中国近代国家身份萌发的重要时期,但是在理念上,清代的皇帝仍然是“天子”,这种双重身份上的模糊性也不利于近代以来中国作为近代国家身份的认同。

2清代属国体系的优点

清代属国体系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强调“和”的精神,有利于中国与邻邦友好关系的开展。中国历史是一个讲究“和”的历史。天与地要和,天地和则万物生长;阴与阳要和,阴阳和则气机顺;人与自然要和,只有当人与自然达到一种和谐关系时,才会顺着自然之“天道”,才有助于人的生存。因此中国古代属国体系也强调中国同周边的部落、邻邦要和,和才能使双边的子民得福,生活安康。何芳川教授认为中国历史上华夷秩序下的“和”的内容有三:“中国不干涉各国内部事务,中国对各国交往上实行‘厚往薄来’原则,中国负责维护各国的国家安全。”(12)由此,他认为中国古代的华夷秩序(藩属体制)之主流为“和平”“友好”“积极”。(13)中国古代属国体系对“和”的追求,不仅调和了周边的环境,而且有利于建立同周边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为双边关系的展开提供了前提条件。

第二,清代属国体系为中国周边的稳定提供了一定保证,成为减缓周边紧张关系的减震器。“在帝制时代后期,中国关于世界秩序的构想,是把安全和权力的实际现状与理论和观念上的中华中心论结合起来”。(14)因此,古代中国之所以建构藩属体系,其主要目的在于调和周边关系,减少周边部落、邻邦对中心———中国的压力。宗藩之中的“藩”取“藩篱”“屏障”之意,就是要使周边地区成为中央王权的屏护。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屏护之建设意义要弱于协调中央与周边的冲突意义。从此意义上讲,藩属体系更主要功能在于缓和中央王权与周边部落、邻邦之间的矛盾冲突,成为缓和这一冲突的减震器。

以华夏为中心的周边民族同中央的关系是很复杂的,当中央政权强大时,周边部落成为中央的郡县治理下的行政区域,受中央政权统治,体现得较为温顺;反之,当中央王权力量弱小时,周边部落则有可能反击中央地区,形成对中央地区的威胁。而藩属体系在于让周边地区与中央结成一种相当稳定的关系,让周边地区承认中央王权的象征性统治,并且在中央地区相对削弱时,通过怀柔、羁縻的手段来达到这一关系的缓和。而减震器功能突出体现在朝贡贸易和互市等方面。中央王权对周边地区,往往将允许或拒绝贸易作为调整双边关系的“松紧带”。如果周边部落对中央顺从,则可以得到中央地区的贸易机会,并获得中央王权经济上的“厚赉”;反之,则通过断绝贸易关系来影响周边地区。这一“松紧带”的作用当然更需要以一定的实力为依据,但是却是古代历史上经常运用的手段。因为当双方实力相当,或差距不大时,这一贸易“松紧带”作用的确可以达到减震的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就是康乾盛世下清廷与准噶尔部的关系。(15)

将中国与周边部落之间这种关系进一步放大则扩展到周边的邻国关系上,中国同这些国家结成宗属关系是同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结成宗藩关系的继续。同样对周边少数民族地区所实行的经济贸易政策和政治册封等手段所形成的“松紧带”功能,对周边的邻国也适用。这种地域扩大后的关系在原理上与周边部落的关系相似,“松紧带”也会起到缓震作用。

第三,清代属国体系对亚洲“世界”的稳定作用。清代属国体系对东亚世界的稳定是有帮助的。中国单极秩序的形成吸引了亚洲其他国家,这一单极秩序以今天的标准看是不平等的,但在历史上却有利于形成有序的秩序。中国周边的朝鲜、日本、琉球、安南、缅甸、暹罗、廓尔喀等广大的东亚、东南亚国家以及中亚地区的某些国家都同中国建立了这种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为中国同这些国家关系的开展提供了方便,在宗属朝贡关系下,所进行的经济、文化交流以及由宗属关系所带动的、所遮掩的民间交流都有利于亚洲内部的稳定。

第四,清代属国体系有利于亚洲内部经济、文化的交流。东亚以中国为中心的宗属体系的构建有利于本区域的经济文化交流。在宗属关系下,尤其是自唐以后,东亚地区“亚宗藩体系”出现后所形成的网状结构,更进一步推动了东亚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正如滨下武志所称:“特别是15、16世纪以来,随着对中国的朝贡贸易后互市贸易等官营贸易的经营发展,民间的贸易也在扩大。以华侨、印侨为中心的帆船贸易和官营一起,形成了亚洲区域内的多边贸易网。”(16)同时牟复礼也强调了这一点,他称:“到了1644年时,中国已是世界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世界贸易中的白银的流动,势必改变中国农业的农作物及食品的传播,武器和战争,还有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发生的瘟疫和制品等等,这一切都曾深深给中国带来影响。”(17)牟复礼强调了世界的一体性,滨下武志强调了东亚朝贡贸易下所结成的网络,他们强调的共同点都是东亚以中国为中心的经济、贸易之交流与发展。

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贸易所形成的网状结构为东亚某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提。通过朝鲜的朝贡贸易,可以将中国的产品通过对马岛运销到日本;通过琉球朝贡贸易则直接将中国的货物通过萨摩藩运向江户;通过安南、缅甸、暹罗的朝贡贸易则可以将中国的货物远售东南亚,再通过马六甲远售欧洲;通过西北回、蒙地区的朝贡贸易,则可以让中国的产品销往中亚细亚和北方的沙俄。而且朝贡贸易还可以在东南亚形成内部的网络。安南从中国朝贡贸易所得物品,可能销往日本、朝鲜;反之朝鲜所得货物,通过日本也会运往暹罗等东南亚各国。总之,这一体系促进了东亚内部交易网络的形成。

相关注释:

(1)唐德刚:《晚清七十年》,岳麓书社1999年,第52—53页。

(2)[日]滨下武志着,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0页。

(3)[英]汤恩比:《历史研究》,台北远流出版社1987年,第236页。

(4)[美]罗兹曼(Rozman,G.)主编,陶骅等译:《中国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9页。

(5)[美]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新华出版社1999年,第29页。

(6)[日]滨下武志着,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40页。

(7)[日]依田憙家:《近代日本与中国日本的近代化———与中国的比较》,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第361页。

(8)[日]依田憙家:《近代日本与中国日本的近代化———与中国的比较》,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第372—373页。

(9)JohnK.FairbankandS.Y.Teng,“OnTheChingTributarySystem”,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6,no.2.1941,P.204.

(10)Mark,MancallChinaatthecenter:300YearsofForeignPlicy;NewYork,FreePress,London,CollierMacmillan,1984,P.118.xiii.

(11)JohnK.FairbankandS.Y.Teng,“OnTheChingTributarySystem”,HarvardJournalofAsiaticStudies6,no.2.1941,P.206.

(12)何芳川:《华夷秩序论》,《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第41页。

(13)何芳川:《华夷秩序论》,《北京大学学报》,1998年,第6期,第30页。

(14)[美]罗兹曼(Rozman,G.)主编,陶骅等译:《中国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3页。

(15)柳岳武:《康乾盛世下清准贸易与清准关系研究》,《人文杂志》,2005年,第4期。

(16)[日]滨下武志着,朱荫贵、欧阳菲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10页。

(17)[美]罗兹曼(Rozman,G.)主编,陶骅等译:《中国的现代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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