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立委:引不存在判决起诉马英九不妥
台北地检署14日依泄密等罪嫌起诉前总统马英九,但被律师发现北检引用了一个“不存在”的最高法院判决,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坦言“实在不妥”,这种事不知不觉伤害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北检应该更谨慎。
综合台湾《联合报》3月15日报道,黄国昌指出,他相信北检不至于编造假判决,关于这个无法公开找到的最高院判决,可能是因为它漏未上传法学资料检索系统,另外还有一个可能就是此为保密案件。
不过,黄国昌说,无论如何,就是这种事(特别是公众瞩目的案件)不知不觉伤害人民对司法的信任,北检实在应该更谨慎,这也再次突显了公开透明的重要性。
黄国昌表示,马英九遭起诉案唯一值得观察的,只有最后判决是否以易科罚金收场。
据了解,台北地检署14日依违反通保法、教唆泄密等罪嫌起诉前总统马英九,依照起诉书的内容,检察官引用了最高法院“101台上字第2970号判决”,认定马英九有保密义务。
不过律师李永裕说,不管是起诉书还是北检的新闻稿都引用了最高法院“101台上第2970号判决”,检方用这个判决说明马英九有保密义务,但实际上透过司法院法学资料检所系统,根本没有这个判决,就连相连的字号也查过,都没有这个判决。李永裕说,检方引用了的这个不存在的判决来认定马英九有保密义务,会有问题。
李永裕解释,检方主张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向马英九报告之后,马英九必须有义务要对外保密,逻辑架构都是根据最高法院的判决而来,但如果没有这个判决,到底有没有保密义务,法庭上还会有一番攻防,因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判决,是不是构成泄密,还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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