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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乱案3男女入狱3年 港独组织恐吓主审法官

香港“东网”3月22日报道称,3名参与香港旺角暴乱的男女日前被裁定“暴动罪”罪名成立,被判入狱3年。近日有区议员及地区人士均收到由“香港独立运动”组织发出的辱骂旺角暴乱案主审法官沈小民的信件,而该组织也在社交网站发布有关辱骂法官的信息,警方已就此展开调查。有法律界人士表示,“香港独立运动”有关举动可能构成“刑事恐吓”,或因恶意攻击法官而构成“藐视法庭罪”。

据报道,“港独”组织“香港独立运动”此前在其“脸谱”主页转载有关旺角暴乱案裁决的新闻,并留言辱骂该案法官。还在主页上登出主审法官沈小民的照片,在其照片后写上带侮辱性的字眼。有不愿透露身份的区议员表示收到由“香港独立运动”发出的信件,信中内容包含辱骂法官的字眼。香港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已接手调查。

对于有人在网上发布恶意针对沈小民的图文,香港大律师陆伟雄表示,有关网民或已犯《刑事罪行条例》中的“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此条例最重要的一点是有意图犯罪,即使最后是否有实际金钱交易、或有没有人去实行,私自呼吁他人进行“通缉”仍是不合法的行为。

至于有网民回应时出现“捕杀”的字眼,陆伟雄称有可能构成“刑事恐吓”,而有关恶意攻击法官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藐视法庭罪”。陆伟雄表示明白会有人不满法庭判决,但应遵循合法途径上诉,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就有触犯法例的可能。

2016年2月9日,香港大学女生许嘉琪、麦子晞及33岁的厨师薛达荣在旺角与其他人一起参与暴乱,向警员投掷玻璃瓶。三名被告被判“暴动罪”罪名成立,各被判入狱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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