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爆炸被处分官员 转任云南副省长
中共原天津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因“天津大爆炸”事故遭受处分两年后,目前已被中共中央批准,转任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据云南当地官媒《云南日报》3月31日消息,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宗国英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公开资料显示,现年54岁的宗国英,河南内黄人。“60后”官员,长期在天津市任职,,2013年1月开始,任天津市副市长,滨海新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14年10月“入常”, 2015年1月,任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
3月28日据中国官方发布消息,宗国英转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
多维新闻曾在《天津大爆炸遭处分官员 赴云南担任要职》一文中指出,2016年2月,中国安监总局发布的天津港“8·12” 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宗国英作为省部级官员曾被党纪政纪处分。
宗国英履新云南副省长(图源:新华社)
天津大爆炸案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晚23点34分左右,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国际物流中心货柜码头集装箱内易燃易爆品发生连串爆炸。事故共造成165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
事实上,曾因“犯错”被点名通报的官员,再获重用,并不是罕见的事情。
大陆纸媒《新京报》曾通过调查52起受到关注的因突发事件免职的案件发现,自2008年以来,在85名被免的官员中,29人亦即三成已经复出。
报道称,2008年的山西襄汾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时任临汾市委书记的夏振贵被撤销其党内职务,5年后又回来当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
以及此前,被中共中纪委点名通报,又重获重用的还有上海常务副市长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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