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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刊文 指李明哲或遭“社区矫正”

民进党前党工、台湾NGO人权工作者李明哲遭大陆拘留已两周,事态发展备受关注。大陆北京青年报昨(2)日刊《李明哲会迎来什么结局?》一文指出,大陆“社区矫正”的处罚可使台籍罪犯在大陆可适用假释;文章还举另一宗同为涉危害国安的案件为例,指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在具结悔过后被遣送回台。

在大陆失踪的前民进党党工李明哲其家属在台北召开回应国台办的记者会(多维记者:徐筱岚/摄)

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日前在记者会上提及大陆在2016年底发布“关于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有关问题的意见”;因此北青报所讲述的大陆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及运作方式,及对台籍罪犯的意义,是否意味李明哲罪不致重判、但可能遭社区矫正,已引发注意。

而北青报微信公众号“政知道”撰文指出,福建和广东多地已设立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开始对适用缓刑的台湾被告人进行社区矫正。

据大陆刑事法律规定,有些台籍被告人在刑罚适用上本可考虑适用缓刑,由于台籍被告人没大陆户籍,因此难以适用缓刑。不过福建漳州于2015年在漳浦县和南靖县设两处涉台社区矫正基地,分别是南靖县的钰丰乐器(福建)有限公司,和漳浦县的漳州坤咸日用品有限公司,这两处矫正基地提供台籍服刑人工作机会、临时居所等。

该文指出,涉台社区的矫正监督员由十名特聘台胞担任。2016年4月国台办曾前往漳浦县调研涉台社区矫正工作,当时漳浦县已接收三名台籍社区矫正人员,均为被判处缓刑人员,其中两名已顺利期满解矫。该文章称,让港澳台籍罪犯在大陆社区接受社区矫正,使港澳台籍罪犯在大陆适用假释成为可能。

北京青年报还提及,之前某台籍人士同样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最后却能遣返回台,指其因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主动交代过往其他犯罪事实,检举其他涉案嫌疑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因此其立功表现让有关部门依法宽大处理。

据了解,该案当事人在2003年到2006年间,将制造广播器材的外壳零组件寄给大陆法轮功学员,以作为参与以卫星设备插播法轮功的影片,被大陆国安单位盯上。当该案当事人在2012年到大陆探亲时,被大陆单位监视居住达54天。

据悉,发案所指为“钟鼎邦事件”,当事人回台后表示,他并非在自由意志下写下悔过认罪书,所供出的细节也是被迫配合的,当事人希望政府能建立起保障民众赴大陆人身安全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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