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忧资讯 /
  2. 全球 /
  3. 居民在朋友圈发表侮辱宗教信仰言论被拘 /

居民在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宗教信仰言论被拘

【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山东省郯(tán)城县新闻和网络管理办公室官方微博@郯城发布 4月7日发布消息称,经从公安机关获悉,郯城县居民侯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表诋毁、侮辱宗教信仰的言论。当天,侯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此消息引发网民热议,截至观察者网发稿,@郯城发布 的这条微博已经获得近两万转发,九千条评论。

自由撰稿人@五岳散人 发出微博说:

1、共产党员不可信教,老百姓拥有信仰自由,但信仰自由包括信的自由与不信的自由,信的自由里包含了批评不信的自由;不信的自由里包含了批评任何宗教的自由

2、宗教是所谓一个整体概念、并非是自然人,并无名誉权,任何侮辱、批评某特定或者非特定宗教本身的行为,只要不是侮辱具体信教群众,从理论上无法申告,不然您让上帝、释迦摩尼、老子或者安拉自己过来告;

3、中国是世俗国家,在这一点没有改变前,不需要宗教警察;

4、任何打算国家权力使任何宗教凌驾于国家法律、政权之上的行为,都必须警惕,露头就要打击,别人不说话我也会说;

@潮汕加油赞 也认为“信仰自由,批判也应当自由”;

更多的人则是质疑通报公布的信息太少,应该把时间地点及经过、依据的法律条例写清楚: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x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