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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须不设条件 特赦论被指罔顾法治现实

香港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近日提出“特赦和解论”引各界关注,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特邀会员朱家健表示,特赦论罔顾法治体制的现实。他说,泛民主派阵营若真的想“大和解”,须不设条件,接受特区政府善意。

胡志伟4月17日提出,建议特首运用权力,为修补社会撕裂而特赦占中人士,以及“暗角七警”和退休警司朱经纬。其后胡志伟收回建议,对未经深思熟虑便抛出论点深感道歉,但“特赦论”在社会上持续发酵。

有民主派人士提出特赦占中参与者(图源:Reuters/VCG)

据中评社4月21日报道,朱家健认为胡志伟提出的“特赦论”无中生有。他表示,人们不能在犯罪及教唆他人集体犯罪后搬出“公民抗命”借口进行狡辩,跪求“特赦”,意图脱掉刑责,这是懦夫不负责任的行为。

“法律不是个别泛民政客的玩具,任意按个人喜好演绎。”朱家健表示,既然占中人士犯了刑事罪行,就要果敢承担法律责任,不得退缩,求“赦”其实是 求“卸”(推卸责任)。他认为泛民政客持双重标准,以“特赦” 换“大和解”,欲拿尽好处而不承担后果,是典型投机表现。

至于特赦的使用条件,朱家健认为,普遍来说特赦只适用于已有最终判决的囚犯,未进入法律程序、未有判决或在上诉阶段者均不适用。并且特赦要有人道理由,若“占中三子”等人是老弱伤残或身患顽疾重病,或可申请。但获特赦者通常是诚心悔改的,所以“特赦换大和解”只是噱头。

他说社会要前进须先行凝聚共识,现届政府和候任特首均已向泛民政客主动示好,但民主党、公民党提出和解的方法用错。他强调求同存异不应是表面的,泛民须在不设条件下接受特区政府的善意,才算是懂得政治和识时务。

他建议泛民政客可透过加入建制,成为管治团队一员。特区政府应用人唯才,邀请泛民有应之仕加入管治班子、公共机构或咨询委员会,而泛民政党也可放宽党员加入政府必须退党的限制。

“泛民政客日后在立法会表决时,也可根据选民主流委托和个人意志而非跟所属政党捆绑投票,或许,香港或现意想不到的崭新政治生态。”朱家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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