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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华裔女法官:我以行动破除种族偏见

纽约州第一位亚裔女法官陈翠芳(Dorothy Chin Brandt)最近退休,结束了长达三十年的法官生涯。陈翠芳在接受采访时谈到,主流社会对亚裔女性有两个极端的刻板印象:要不就是逆来顺受的蝴蝶夫人,要不就是狡猾阴险的龙女。作为法官,如果表现得太软,会被律师操控,如果表现得太强,又会强化龙女的偏见。

陈翠芳。 (侨报记者林菁摄)

27岁的陈翠芳(第二排左5)获聘为哈佛法学院助理院长。(照片由陈翠芳提供)

不被信任的中国女人竞选成法官

1986年,在陈翠芳决定竞选法官之前,发生了一件令她深受触动的事情。当时,她和丈夫前后排坐在演讲会上,坐在她丈夫旁边的一个年长者对她丈夫说:“不要跟那个中国人说话,我们不信任他们。”陈翠芳后来发现,那个年长者竟然是个退休法官。

陈翠芳说,那是1986年,竟然还有人说这样的话,令她感到震惊,于是她决定竞选法官。在那之前,陈翠芳在学业和事业上已经取得很多辉煌成就。

她大学本科在芝加哥大学读政治学,毕业后到纽约市长办公室任职,后来到布碌仑法学院攻读法律,接着从哈佛法学院获得硕士学位,刚毕业就被哈佛法律学院聘为助理院长,那年她27岁,在法学院教职工中显得很突出。

在八十年代,一个亚裔女律师宣称自己想竞选法官,简直被视为头脑发热。陈翠芳早年在《哈佛女性法律刊物》上发表文章,讲述了那次竞选的经历。她指出,对一个亚裔律师来说,在1986年的纽约,发出要选法官的宣言,却很不寻常,几乎可以说是疯狂的。那时候,纽约州还从来没有一个亚裔候选人成功竞选过公职。

第一次参选,陈翠芳以138票之差落选,她认为这是既有的政治势力从中操纵的结果。第二年她再度参选,这次终于顺利赢得了选举,成为纽约州第一位亚裔女法官。在那之前纽约州有两名亚裔男法官,可他们都是任命的。

改变亚裔女性刻板成见

“第一”的头衔给陈翠芳带来压力,每个人的眼睛都盯着她的一言一行。她指出,“人们对亚裔女性的刻板成见是,她要不是一个顺从的、长期受苦的人,如蝴蝶夫人,要不是一个狡猾的、有心计的、奸诈的人,如龙女。” 在竞选法官时,其政治对手就已经用这些刻板印象来描述她,说她是“一个顺从的、说话轻声、举止谦恭、无法控制纽约法庭的亚裔女子。” 即使赢得选举,当上法官后,她还要继续与这些偏见做斗争。

七十年代中期,当陈翠芳从哈佛毕业时,已经开始有比较多女性进入律师行业,但女性仍需要去证明自己像男性一样有权读法学院,女律师仍然被同行轻视。直到女律师形成群聚效应,当女律师不再被视为越轨,她们才被这个行业所接收。

陈翠芳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艰难。她在文章中写道,“作为亚裔女性,我是双重的少数派,我觉得我的群聚效应需要更长时间才实现,我还远远没有被人接受。例如,在专业场合,只有当他们想请我推荐一家好的中餐馆时,一些非亚裔的男性才会跟我说话。”

陈翠芳指出,华人一直被当作外国人,“排华法案”期间,中国人没有资格在法庭上当证人,因为主流社会认为中国人说话不可信。一个不久前被视为无资格作证的人,怎么可能成为捍卫法律的法官呢?

当陈翠芳第一次到过堂法庭值夜班,穿着平常衣服走进法庭书记官办公室时,对方像对待翻译员或证人、法庭速记员一样对待她,只有当她纠正了错误,她才得到了法官应得的尊重。

纽约法官的日常工作量很繁重,法庭行政官最欣赏的一个法官素质是,这个法官能够推动案件的审理,而不导致案件积压。法官还要与咄咄逼人的律师较量,太随和的法官会镇不住法庭,反而让律师指手画脚。

陈翠芳指出,当你是一个新法官,律师会试图操纵你。这是一个成人礼,你必须通过,否则你的法官生涯将会受尽磨难。

依法判案避免族裔背景冲突

作为法官,陈翠芳严格按照法律判案,而不让自己的个人背景或情感干涉判案的公正。但是在某些案件上,法官职责与个人背景还是发生了冲突。

有一次,一个华人外卖郎被殴打,助理检察官请陈翠芳给被告定下非常高的保释金。陈翠芳想,如果该助理检察官不是面对一个亚裔法官,他会不会提出较为合理的请求。她努力让自己不去考虑受害人是亚裔,并定下一个合理的保释金。她让自己谨记,她的裁决的唯一准绳是法律。

陈翠芳是美国出生的华人,她的祖父来自广东台山,曾经在皇后区经营洗衣店,她父亲在北京协和医院攻读医学,二战期间被派到英国担任军医,后来在华埠开诊所执业。移民家庭的背景,让陈翠芳对涉及移民人士的案件多了一份敏感。

以前的老派法官为了树立威严,会在法庭上大声叱喝和发飙,现代法官较为克制和温和。一个纽约女法官通常要强硬,才被认为是好法官。从小在华人家庭里长大,受到传统文化熏陶的陈翠芳,需要在“硬“与“软”之间做到平衡。

她指出:“我的个人风格一直都是强硬的,但有礼貌。我认识到,在我面前的律师和诉讼人认为我随和、说话轻声,与那些成为法官的有纽约作派的律师不一样。我也意识到,其他人可能会认为我控制法庭的风格更像顺从的蝴蝶夫人,而不像那些大声叱喝的老派法官。然而,我的背景和传承,要求我让律师在不被打断的情况下进行他们的法律辩论。”

陈翠芳拒绝成为蝴蝶夫人和龙女,她自己树立起一个她心目中的亚裔女法官的形象,这个形象是高踞法庭之上的蒙着眼睛的公正女神(Lady Justice),手里拿着公正之秤。她为自己继承的尊重他人的传统和具有敏感之心感到自豪,同时避免让这些影响到她严格地解释法律,那是她作为法官的首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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