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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信号 陕西一年三次“集体免职”

中国陕西省官场日前发生第三次“集体免职”事件。有专家对此表示,“集体免职”向社会传递出很强警示信号,但处分不是目的,关键是通过处分解决懒政怠政问题。

因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米脂县扶贫办一正三副4名官员日前同时被“集体免职”。陕西榆林市监察局发布消息,榆林市米脂县委对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不力的石沟镇、龙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体约谈。

会后,米脂县扶贫办主任马会平,副主任刘荣、霍如江和刘中华被免职。

米脂县位于陕西北部,隶属榆林市,2015年财政总收入2亿元,属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截至2015年底,全县总人口23万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1.43万户、3.7万余人。

公开资料显示,在米脂县扶贫办官员被集体免职之前,米脂县县委书记王国忠就曾因“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不力”,在榆林市干部大会上公开检讨。

陕西2017年已现三起“集体免职”。西安市环保局2月免去户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小兵,户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荣旗,户县环保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建峰等人职务。

4月30日,旬阳县纪委官网旬阳党风廉政网挂出通稿《旬阳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党组成员7人被集体免职》。该国土局曾被曝光多项问题,包括拖欠工程款致民工讨薪、违规超标购车、挪用国家重点工程专项资金盖楼等。

对此类“集体免职”,陕西省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表示,“这样的处理方式很特殊,以前也很少用,但随着一轮又一轮问责风暴的到来,这样的问责方式已逐渐‘落地’。集体免职的频次增加。”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如果出现领导班子集体失职,造成的影响很大。对于这些问题严肃查处,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集体免职’体现了果断的处置和很强的警示作用,但不能滥用。要注意分析事态本身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不能因为部分领导的问题,对所有班子成员一概而论。”汪玉凯说,处分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通过处分发出警示,解决懒政怠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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