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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永康时代 中南海重启政法改革

中共前常委周永康任政法委书记的10年,因其公检法“一肩挑”,用公安指挥和凌驾司法,造成事实上的超级强权,因此这10年也被大陆法学界视为中国法治停步不前甚至倒退的10年。

中共十九大召开在即,启动了三年多的司法体制改革面临“进京赶考”,清除周永康遗毒亦走向收官的关键时刻,北京时间2017年7月10日,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贵州贵阳召开。

中共政治局委员、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传达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375字指示。习明确下一步的中国司法体制改革要统筹公安改革,并强调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北京政治分析人士认为,启动司法改革以来,检察院和法院系统改革比照外界期望虽有差距,但还是有所进展与突破。相比之下,公安系统则尚无实际行动,未来改革,公安体系将是重点。

中共推出多项措施,全面推进司法改革(图源:VCG)

公安主导司法之弊

2002年12月,周永康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身份兼任公安部部长,随后又兼任武警部队第一政委。周是继华国锋之后,中国25年来首位由政治局委员兼任的公安部长。

周随后在中共十七大上晋身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集公安、武警、检察院、法院权力于一身,全面掌控了中国政法“刀把子”,因事实上不受制约的超级强权,周被外界称为中国的“政法沙皇”。

周永康治下的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式,其核心特点是利用公安系统全面绑架和指挥司法,加上其简单粗暴的“维稳”作为,干预破坏法治,制造冤案、挑动社会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

例如在其治下,中国曾出现多起引起社会轰动与争议的公共维稳事件,如山东陈光诚事件、2009年成都唐福珍自焚案、2009年北京赵连海案、2012年湖南李旺阳事件等。

中共十八大之后周永康的种种作为,亦引起中共高层反思与反弹。此前曾有媒体报道,中共元老、前政治局常委乔石,认为周永康导致中国法治倒退,于2012年3月底致信胡锦涛和习近平,建议不再由公安部长兼任政法委书记。

周永康被认为对中共政法系统的陋习形成负有责任(图源:Reuters)

从刘晓波案到雷洋案

周永康落马后,中央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公安部长,且公安部长也不再进入政治局,这是中共在组织形式上做出的制度变革,意欲终结周永康时代公安指挥司法的模式。

然而,伴随着政法系统和公安系统从组织方面清除周永康的遗毒和影响,之前发生在刘晓波、陈光诚身上的,中国公安系统原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和滥用职权的行为方式未有实质改变。

2016年4月13日发生在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事件”,相较于法院审判倾听社会民意在并二审时作出重大改判,事发时候公安机关的无所作为玩忽职守令人失望。

2016年5月7日的雷洋事件,且不说雷洋是否嫖娼,作为公民的雷洋在家门口遭到警察的暴力抓捕而身亡,事件本身就传递着恐怖和不安。公安机关从出警程序到执法依据,再到执法方式,充斥着滥权和不规范。

资深法律分析人士认为,司法体制改革涉及公检法方方面面,需要全面推进。但从改革方法论角度来讲,也需要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取得突破,就如同废除劳教带来法治大进步一样,公安改革也是一个绝佳突破点。

公安改革,即如何清楚划分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权力边界,防止公安越权滥权,将公安这个公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将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也被认为是最难啃的一块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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