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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学术新规”的两种逻辑 确是咄咄怪事

刘波:按照学术自治的逻辑看,这确是咄咄怪事,但在中国,这其实只是普遍政治化、行政化的大学现实的冰山一角。

近日中国浙江大学发布的一份“新规”在网络上激起了轩然大波。根据这份《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认定实施办法(试行)》,一些“优秀网络传播作品”可以成为评奖、评优、评职称的依据,例如“微信公众号刊发的作品,阅读量不少于10 万”。在网络上,该办法又被一些人半开玩笑地解读为,“十万加”的“网红”们以后可以评教授了。

浙江大学的这份新规当然有问题,问题也不仅仅在于,它认为可以承载“文化成果”的媒体,大多数是中国官方媒体。最主要的问题是,它打破了学术和媒体、网络之间应有的界限。不过,对这份新规的一种批评是不合理的,即认为学术是“高雅”的,网络传播是“庸俗”的,二者决不能掺和起来。

事实上,学术和网络传播之间可以有融合点,我们也无权轻易判断谁“高雅”,谁“庸俗”。其实,一些网络文章、大众流行作品在思想性和趣味性方面不一定低于学术作品,也可以带给人们“高雅”的精神享受,但因为它们不是为学术目的写的,所以不能进入学术评价体系。同时,专业学者写大众喜闻乐见的文章,也是应该被鼓励的。如果学者在符合学术伦理的范围内用这样的文章来博取影响力和赚取收入,提高自己的物质生活水平,也是无可厚非的。

而用盲目断定网络传播“庸俗”的方式去批评浙江大学的这项新规定,反而会给一种反驳提供口实:为什么我们不能“解放思想”,承认网上受欢迎度也能成为一种学术评价标准呢?为什么学术对网络传播要保持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态呢?

而事实上,这并不是“解放思想”的问题。再“解放思想”,学术标准和网络上的受欢迎度都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学术的质量应该由学术界自身来判定,应该具有自身的高标准与严格的程序,而不能以“网络读者投票”的方式来决定。这就像一个学生的学习成绩应该由教师和学校来决定,而不应该由全班同学表决决定一样。学术和传媒领域之间应该有严格的边界,并遵守自身内部的逻辑,这也是全世界的通行做法。

当然,这只是说评价标准不同,而不是说二者应完全分割。专业学者显然也可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向大众讲话,包括利用网络等形式,这不仅不应当反对,还应当鼓励。但无论学者在这方面取得多么大的影响力和成就,这都不能构成他在获得学术评价或职称认定的理由——一位科学家可以热心科普事业,一位哲学家可以为儿童写介绍哲学的畅销书,但这些都不能成为他们评教授的依据。

事实上,如果边界清晰、允许自由发展,学术和媒体、流行文化等,本是可以相得益彰的。“曲高和寡”的优秀学术不一定能得到市场认可,立竿见影地为学者带来财富,但由于它对社会可能产生长期性的正面影响,所以有可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商业界的资助,从而降低学者“怀才不遇”的可能性,鼓励更多有志于学术的人投身于学术事业。另一方面,自由发展的流行文化也会自动拣选出其中优质甚至“高雅”的内容,因为人有追求更高精神享受的天性。在这一过程中,那些可能不擅长专业学术但有传播等方面天赋的人会得到优厚回报。不同的人各展所长,各取所需,才是正常社会应有的景象。

而在过度行政控制、干预、管制的环境中,一方面学术质量会变差,产生很多“学术垃圾”,甚至趋炎附势的马屁文章,导致大众对学术界的评价也降低。另一方面,如果迎合政府、官员喜好的东西被鼓励,有真知灼见、意在促进社会改善的内容被打压甚至封禁,前者就会在权力的护航下在网络传播中“胜出”,导致网络信息的劣质化。学术与网络传播之间并不一定是此消彼长的关系,它们可以“双赢”,也可以“双输”,关键在于处在什么样的制度环境中。

其实我们可以做个假设:假如美国一所大学突然宣布,把网络传播量作为本校的学术评价标准,甚至作为评教授的标准。我们可以猜想会发生什么事情:这会被视为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因为它违反了教育界的共识和通行做法;这所大学的声誉会大大受损;学生会怀疑这所大学的教授有没有真才实学,能不能学到真东西,所以它的生源会受到损害;而商业赞助者也会对它避之唯恐不及。一所自治的大学也许有这么做的权利,但市场和社会的评价机制会自动阻止它这么做。

然而在中国,大学的激励机制是不同的,所以它们的行为方式也是完全不同的。事实上,中国大学并不怎么关心教育质量差影响生源的问题,也不关心如何以优良的声誉来获取资金方面的支持。

由于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很多农村学生读大学的一个很重要的考虑是获取进入城市和取得户籍、改变自身命运的机会,而并不多关心学校里的教学质量如何,事实上有很多大学提供不了能满足市场对人才需求的教育。大学生对于学校而言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不足以约束学校。同时,中国大学还肩负着“政治思想教育”的职能,这让它们更关心如何在政治方面获得认可,而不是在学生和家长中的声誉。

中国大学能够获得的财政支持更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官员的意志,这导致大学普遍只“唯上”,不“唯学”,并不关心学术质量。而中国学术所处的相对与外界隔绝的环境,也导致了“近亲繁殖”和劣质化,而得不到纠正,这又与民间对于“专家”的蔑视甚至仇视,产生了互动关系。

于是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问题上,事实上存在着两种逻辑,一种是健康的正常的教育界的逻辑,一种是“有中国特色的逻辑”。如果我们按照学术自由、学术自治的逻辑看待浙江大学的“新规”,这的确可以说是一件咄咄怪事,但放在中国的特殊环境中来看,这其实只是普遍政治化、行政化的大学现实的冰山一角,不足为奇。大学跟着政治形势的指挥棒转,揣摩上意、迎合上意,司空见惯。同样由于中国的特殊环境,毫不奇怪的是,很多普通社会大众对浙大的这项新规完全“无感”,甚至指责大学为什么不能“解放思想”,放下“高傲的姿态”,“虚心向群众学习”。有的人甚至可以辩称:不纳入网络传播标准,中国教育界、学术界内部的评价标准难道就公平公正吗?

在中国的所有社会群体当中,对于这项“新规”,也许大学教师群体的反应是最为强烈的,因为这种做法如果普遍化,会影响他们的利益。但事实上,面对中国如此多的对大学的政治干预、行政干预,大多数大学教师、包括教授选择了沉默和顺从、迎合,有的甚至会乐在其中,如鱼得水,把学术抛掷一边,一心搞政治。而当这种干预变本加厉,发展到进一步突破学术伦理的底线,甚至可能影响一些人的生活时,大学教师才表示不满(当然大多数人即使在这样的情况下也选择不发声)。其实,当中国的大学和学者群体心甘情愿地接受各种与学术完全无关的“政治指导”、跟着政治的指挥棒起舞的时候,对于大学行政机构(很可能是出于政治考虑)随意更改学术认定标准,又有什么必要惊诧莫名呢?

在这样的环境中,谈论学术和传播之间的边界是奢侈的,仿佛在中国,一个纯洁无暇的独立学术界确实存在一样。相反,划清学术和政治之间的边界才是更重要的。人们要做的不是假装生活在学术自治的环境里,大谈“学术与媒体的边界在哪里”的抽象问题,而是直面现实,先解决政治主导教育、干预教育这个根本性的制度性问题,而这需要以大学体系、教育体系甚至社会体系的整体改革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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