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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长性侵怀孕助理 还要上床57次
台湾一名男子性侵怀孕的女助理,被法官判以赔偿处分。(互联网)
台湾某大学研究所黄姓所长,日前被控性侵怀孕女助理,更强迫对方性交57次。不过因证据不足,令黄男逃过刑事责任;惟法官判决民事求偿部分,黄男应作赔偿40万新台币(约10.3万港元)。
女助理的邱姓丈夫指控,其妻婚后担任黄男的专案助理,黄男有次带妻子到中部开会,竟不顾她已婚及怀孕,强行性侵得手,事后更威胁她性交57次。
黄男到案后否认以上指控,法官亦因证据不足不作起诉。不过民事方面,由于女助理家属曾当面责骂黄男:"她大肚子你还强奸她!"黄男更下跪道歉,法官认定黄男有罪,判他赔偿邱男40万元。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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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CA
立场。
同一案,刑事无罪,民事有罪?
冧进荡裆 档然果然不一样的司法? 改司?
最近突击执行一死刑犯亦是理由解说超级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