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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上诉案获受理将择期聆讯

赖昌星辩护律师梅特斯 11 日表示,赖昌星难民被拒后于去年 8 月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申请,该案获法院受理将择期举行聆讯,但聆讯地点尚未确定,将在温哥华和温尼辟两地之间选择。

移民部一方希望有尽早出庭机会,因此要求聆讯在温哥华举行。梅特斯在温尼辟执业,为经济拮据的当事人着想,希望就近在温尼辟出庭,此事有待再次磋商。

赖昌星辩护律师梅特斯昨日在他位于温尼辟的律师事务所透过长途电话表示,他和反对赖昌星申请难民及上诉的联邦移民部代表、联邦政府律师艾丝塔·芮斯尼克,“控辩”双方于上午就如何安排赖昌星全家人上诉案,与负责该案的联邦法院大法官麦凯举行了第二场电话会议。

由于赖昌星难民上诉案的复杂性,昨日的商讨并无完全结束,计划将在本周五继续,有待决定的内容包括聆讯地点,以及双方需要向法庭递交的呈庭备忘法律文件。

据两造和大法官初步商定,赖昌星上诉案聆讯可能需要五天时间,其中三天用于赖昌星一方律师陈述,一天半时间留给移民部律师陈述。

梅特斯指出,昨日这场第二次协商,主要目的是解决赖昌星本人和移民部在该案下一步进入口头聆讯阶段后,双方向法庭递交上诉辩驳文件的具体方案,包括时间、地点、方式、条件限制等。由于双方在赖昌星申请上诉时向法庭递交的呈庭备忘文件,有50页的长度限制,双方将向法庭递交新的呈庭备忘文件。

据了解,在该类难民被拒后向联邦法院提出的上诉案中,上诉人若没有获得口头聆讯机会,就完全没有成功的机会,因此联邦法院准许赖昌星口头聆讯,对当事人赖昌星而言应该算是一项正面的进展。不过口头聆讯限于双方代表律师就法律和法律施用进行争辩,不得传唤新的证人,法庭也不会接纳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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