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黑暗时代:仅因貌美 女孩就可能被折磨致死
15世纪中期,欧洲才艰难地脱离了被称为“黑暗时代”的中世纪。然而,这并不代表着人性彻底苏醒,欧洲人面临着另外一场人道主义灾难,不过,这次被摧残的对象主要是女性,尤其是那些年轻漂亮的女孩,很可能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事情就沦为阶下囚,遭到残酷折磨,最终被处以极刑。
在讲此事之前,我们不妨提一句《格林童话》。《格林童话》如今可谓是家喻户晓,实际上,这部著作的原版本是十分黑暗血腥的。其中有许多谋杀和阴谋,描述了大量的巫术等等。这样一本“黑童话”令人心惊胆战,实际上,这些故事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其中很多灵感都来源于我们之前提到的那场人性灾难,也就是欧洲历史上臭名昭著的“猎杀女巫运动”。
15世纪时,宗教势力已经高于王权,教会甚至可以同王国争夺领土。但教会的领袖们却不满于此,仍想方设法地扩大他们对民众的影响。为此,教会开始抹黑女性。实际上在此之前,欧洲社会对女性一直保持着一定的尊重,尤其是博学的女性,往往能在社会中获得较高的地位。然而,基督教却鼓吹女性应当无条件服从男性,因此不惜捏造谣言,把一些女性污蔑为“女巫”。教会鼓动他们的信徒对付这些“女巫”,由此引发了残酷的“猎杀女巫运动”。
童话《糖果屋》中有一个邪恶巫婆,她经常引诱小孩到自己变出的一座糖果屋中,把这些小孩抓起来养肥然后吃掉。这则故事看起来荒谬,但在当时却并不罕见。有个叫乌苏拉·戈登的妇女被诬告为女巫后遭到逮捕,经过一番逼供,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13年前,她曾经与魔鬼范德林发生过性关系,跟魔鬼签下契约后,她的得到一种黑油膏,用来伤害人类和牛羊等牲畜。她还承认诅咒自己的侄女半身瘫痪,害死其母亲和姐姐。她必须用人血来维持黑油膏的魔力,于是吸光了侄女的血液。最后,这个可怜的妇女被处以斩首,死后身体也被烧掉。
开始还有怀疑女巫供词的真实性,但经过法庭审定和多数人的流传,人们的情绪很快就被鼓动起来,甚至将灾瘟、人祸等都归咎到这些“女巫”头上,后来干脆单纯是为了发泄怒火和情欲。“女巫”从被捕到判刑,往往会经过非常繁琐的“审判”,这个过程相当露骨:首先,她们会被一丝不挂地悬挂在法庭中央,行刑者会将其全身毛发剃光,以“寻找恶魔藏身的痕迹”;随后,行刑者会用尖刺扎遍“女巫”全身,将“圣水”灌入女性体内,以“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并“无处藏身”。最后,法官们会寻找恶魔附身的证明,一处伤疤、胎记或是一处痣都会成为“证据”。当然了,无论被害者作何反应,这些都会被视为罪证,最终,“女巫”们会被以多种多样残酷的行刑手段处死。
我们常说: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等待死亡的过程,这些妇女明知道自己凶多吉少,而这个过程往往会持续长达6个星期之久。看热闹的人们却对此十分期待,他们甚至以此发泄自己的欲望。有审讯官在审讯时就忍不住感慨:“那女人的身材真是性感丰腴啊!”猎杀女巫运动持续了长达3个世纪,有数百万女性遭到牵连。据可靠资料统计,德国维尔茨堡1623-1631年处死900人,法国波尔多,1577年处死人数达到400人。
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被判定为“女巫”的标准很低,一封匿名信就足以要了一名女性的性命。许多贵族追求漂亮的女孩不成,便会找人写信“揭发”,最终,这些无辜的女孩会惨遭虐待,十分可怜。越是年轻貌美的女孩,遭到报复的机会就越大;无辜的女孩惨遭折磨,诬告者却得以逍遥法外。
为了起到恫吓的效果,除了火刑、水刑、斩首、鞭刑等常规刑罚外,教会发明了许多可怕的刑罚。例如,女性会被脱得一丝不挂地悬吊起来,脚上挂有重物,数小时后,她们的关节就会分离,疼痛难忍。也有女性会被放置在尖锐物体上端,身体会因为自身重力而被割裂,她们会在剧痛中因流血过多而慢慢死去。经常有“女巫”的处决现场,围观者随着受害女性的挣扎和死亡爆发出一阵阵欢呼,现场还有小贩叫卖,人性的灾难已然像是一场情欲的盛会。
为了迎合猎巫行动,有教士写出了臭名昭著的《女巫之锤》,书中记载各种可笑荒唐的方法来辨别女巫和正常人类,比如将女巫束缚手脚扔进水里,若没有死掉便是女巫,这根本与草菅人命无异。讽刺的是,“猎杀女巫运动”时期恰恰是欧洲文学发展的一个高峰期,诸如《浮士德》等一批伟大的文学作品就是在这个时期完成的。然而,这些作品并没有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妇女,其中不少甚至只是单纯地替宗教歌功颂德。
凡事都有两面,从另一面来看,令人发指的摧残促成了人性的彻底觉醒:1614年,一名西班牙法官大胆地提出女巫的存在荒谬而不可信;1650年,西班牙国王下令禁止迫害妇女;1714年,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威廉一世下诏,严谨对女性滥用酷刑,污蔑女性的人将会受到严惩。猎杀女巫运动一直持续到1782年,随着一名叫做安娜·果尔笛的“女巫”在瑞士被斩首,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完成,“猎杀女巫运动”才宣告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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