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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外长谈华为、加中关系:不是我们选择的

上周中国驻加拿大大使卢沙野在《环球邮报》发表评论,称中加关系处于冰点,表示非常痛心,化解中加关系需要加方作出努力。本周一,《环球邮报》发表了加拿大外长弗里兰(Chrystia Freeland)接受采访的报道,谈及她对NAFTA、华为和中加关系的看法。

外长认为,加中关系目前的局面并不是加方的选择,孟晚舟引渡案正在法庭公正处理,加拿大会继续为两名在华被控的加拿大人争取。

弗里兰于2017年1月起担任加拿大外长。(图源:MELISSA TAIT/Globe and Mail

外长在接受《邮报》记者John Ibbitson的采访中,先后就新的北美自贸协议(NAFTA)、孟晚舟案和中加关系,以及现任自由党政府的外交政策走向接受了采访。

中加关系陷入冰点 不是我们选择的

在谈到华为和中加关系问题时,外长表示,众所周之,加中关系目前非常困难,困难的起因是加拿大决定应美国引渡孟晚舟的要求采取行动。但她相信这么做是正确的,而且相信加拿大人理解这么做是正确的。加拿大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们与美国的《引渡协议》要求我们这么做。

其次,外长表示加拿大这一决定所引发的一系列后果并不是我们选择的(not of our choosing)。

外长说,孟晚舟被拘留被中方视为是导致当前困境的根本原因。目前孟一案正在加拿大法庭公正处理。她有优秀的加拿大律师为她辩护,这是她应有的。加拿大政府并没有政治干预司法程序。政府也不愿意干预,那样是错的。我们正在努力向中方解释没有政治干预,加拿大的行动背后没有政治干预。

她补充说,加拿大在这一过程中成功得到许多国家的支持,他们公开发声支持在华被拘捕的加拿大人。外长认为在类似案例中第三方发声是很不寻常的,前所未有的。

记者提到,有人称中加关系短期内无法解冻,应该顺其自然。

外长说,做这种预测是错误的,我们会继续努力为加拿大人康明凯(Michael Kovrig)和斯帕弗(Michael Spavor)争取。外长说,两人非常勇敢、杰出,他们的家人坚定地支持两人。在领事探视时我们已告知他们我们正在采取的步骤,让他们听到这些消息很重要。我们会继续努力。

关于新的北美自贸协议

外长说,取消钢铝关税对加美两国的民众都是好消息。加拿大政府将推动批准新的NAFTA协议。她也指出,这份协议必须由加美墨三国的议会通过才能生效。

外长也表示,我们的地理现实决定了加拿大任何一届政府的最优先事务,都是要与美国搞好关系。由于特朗普政府一上台就明确了要重谈NAFTA,所以达成新的协议和取消钢铝关税对于加国经济是非常现实和重要的。

关于外交政策

针对加拿大与沙特的外交争端,外长表示,我们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始终一致,这也是加国外交政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这个时代,愿意谈论人权的国家比以前少了,这使得我们的行动更加有必要。

当你知道有人的人权受到侵犯,希望得到别国的支持,如果你的伙伴知道你愿意站出来说话就会容易些。

外长表示,国际事务的发展到了一个反思点。自由民主,以及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受到的威胁是二战以来最大的。我们面临的是完全不同的挑战,二战以来形式的外交政策、模式、核心问题和行事方式的各种实例和假设都需要重新检讨。

她说,我们的计划是做大量的工作去维护这两点,公开发声支持人权,以及建设同盟都是这项工作的一部分。

关于《邮报》采访的报道原文,请查看链接:

https://www.theglobeandmail.com/politics/article-chrystia-freeland-on-nafta-huawei-and-canadas-relationship-with/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9-05-2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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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hallon 于 2019-5-27 12:49 编辑

    纯属放P^,这嘴脸还谈人权?老是站在自己的窝里看别人,还要人家听你的,真是S吃糊涂了.
  • @ 2019-05-27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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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100%是圣母婊们自己选择抓人的,引渡法明确规定,政治因素除外,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美国是因外打压华为才提出的引渡要求,只有圣母婊还装看不见。。
  • @ 2019-05-27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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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了等于没讲,说现在愿谈人权的国家少了,只是你当饭吃,你说人权该不该讲,当然,但像你们这样讲还是算了吧,你抓人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讲人权,大型死囚饭的手铐脚镣的你怎么不讲了,真是扯蛋,所以这么多人不喜欢
  • @ 2019-05-27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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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傻逼外长想甩锅?没门!
  • @ 2019-05-27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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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自己辩护是外长的义务更是她自己的权利,我们尊重。但是我们要看她辩护的理由。说孟女士是基于加美引渡协议,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美国对孟女士的指控是不是在加拿大也有同样的罪行。我看过有专业人士分析,美国引渡的罪名是孟女士做假证,涉嫌欺骗银行,而非大家普遍认为的因为出售设备给伊朗,虽然两者有相关。但是到了加拿大,前者就应该被引渡,后者就不应该。美国人也不是傻瓜,他们也懂得选择引渡理由,所以加拿大政府不得不扣押孟女士。问题是,如果孟女士是因为美国违反国际法的国内立法,而做假证的话,这样的案例是否适合美加引渡条约呢?这是争论的关键,也是加拿大方应该澄清而到目前也没有清楚交代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考验的是中加的关系,加拿大政府当然要承担责任,而非置身事外。
    另外,两个涉嫌间谍罪的加拿大人的问题,更是要弄明白,在证据还没有在法庭审讯前,外长就保证那两个加拿大人是好人,是勇敢的,一旦罪名和证据证实了两位确实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谁来替外长的保证负责?:@
  • @ 2019-05-2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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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先把兰万灵诺曼这两件土豆干涉司法公正的事情讲清楚,再吹加拿大是个法制国家的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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