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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被从父母身边夺走 送进寄养家庭遭养父强奸

近日,BC省一名男子因多次性侵自己的养女,被法庭判处6年监禁。

根据《温哥华太阳报》的报道,这名姓名简称J.M.的男性被告是BC省北部Smitehrs市的居民,也是个长期的收养家长(foster parent)。他和妻子T.M.与寄养机构有合作关系,曾收养过多名儿童。本案的女性受害人C.B.就是夫妻俩收养的孩子之一。

法庭文件显示,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间,被告J.M.曾6次对养女C.B.进行性侵,当时,养女年龄只有14岁。在一次性侵行为中,受害人的身体遭到了较为严重的伤害。

6次性侵行为,有4次发生在被告自家的住宅内。住宅里的常住人口,包括被告夫妻俩,他们亲生的女儿,以及养女。一次性侵,发生在被告的汽车里。

法庭文件显示,受害的养女很小的时候就被儿童保护机构从她父母身边带走,放进寄养机构。接着她被人收养,但11岁时又被送回,重新回到省政府儿童和家庭厅(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Family Development)。接下来的年月中,她辗转于几个不同的收养家庭,身世非常漂泊。

2013年7月,14岁的C.B.被J.M.夫妇收养。但没料刚出油锅又掉火坑48岁的养父竟将黑手伸向了尚未成年的养女。

2019年10月11日,BC省省级法院( Provincial Court of B.C.)对此案进行了判决。法官Judge J.T. Doulis在判决书说,受害女孩对寄养家庭的感觉是“非常愤怒”。

Doulis法官说:“这个寄养家庭是她人生中短暂寄居的一个小站,是时候离开了。我认为,孤独、不安全感、对被拒绝的恐惧,让受害女孩无法对性侵的行为说不。

性侵行为曝出,并不是因为受害女生的自诉,而是她的一名女性亲戚在facebook发现了蛛丝马迹。2015年她浏览C.B.社交媒体时发现,当年48岁的养父给她帖子的留言非常露骨,明显是犯罪分子对“受害猎物”的口吻。这名女性亲戚立刻报警。

最令人愤怒的是,在此案侦查过程中,再次遭到了养父的性侵。事件发生在2017年11月,地点法庭没有公布。当时受害女孩离开养父母的住所已2年多,但仍然没有逃脱养父的魔爪。

资料显示,被告夫妇的住宅作为弱势人口的短期寄养场所,曾收留过多名孤儿和患有残疾的成年人。但近期,因涉嫌性侵和家暴,他们的家庭被政府取消了寄养资格。

在这起性侵案的同时,养父J.M.还因“家暴妻子”成了另一起案件的被告

尽管被告J.M.对性侵指控全盘否认,但法官在充足的证据面前仍判决被告性侵罪成立,被告人入狱6年。

华人社区有这样流传,如果打骂体罚孩子或者父母发生冲突殃及子女的人身安全,邻居、老师等“多管闲事”的人发现后会报警,随后家长接受调查,严重的话儿童厅会强制将孩子带走,取消父母的子女监护权。

那么,如此正义的儿童厅,在将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后,又是否能保证孩子基本的安全呢?未经详细审核,就这样把孩子送进魔窟、毁了孩子一生的儿童厅工作人员,难道不该被追责吗?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9-10-2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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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被起诉的是儿童保护机构!
  • @ 2019-10-29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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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黑.. 于 2019-10-29 14:07 编辑

    儿童保护机构应该有,但不是加拿大这德行。政府有权利制裁监管不尽责的父母,但把孩子带走应该像判死刑一样谨慎,现在搞得有点像邪教。
  • @ 2019-10-2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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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孩子从亲生父母身边带走就是“强盗行为”。
  • @ 2019-10-29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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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文件显示,受害的养女很小的时候就被儿童保护机构从她父母身边带走,放进寄养机构。接着她被人收养,但11岁时又被送回,重新回到省政府儿童和家庭厅(Ministry of Children and Family Development)。接下来的年月中,她辗转于几个不同的收养家庭,身世非常漂泊。

    儿童保护机构, 这个女孩被保护了吗?
  • @ 2019-10-29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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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邊很奇怪的制度。
  • @ 2019-10-29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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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追究机构责任,没有把孩子送到安全考核过的地方。玩忽职守,祸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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