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老伯烧伤,两名被告以898元保释
香港市民遭暴徒泼洒易燃液点火致烧伤一案今(20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据香港“东网”报道,两名被告均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约合898元人民币)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
报道称,香港马鞍山一名57岁李姓男子,11月11日遭暴徒淋易燃液后点火烧伤,香港警方经追查后于18日分别在机场警区及湾仔警区,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女子陈海云(33岁)及男子邝耀文(39岁),暂控各一项“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今日审讯。两名被告各准许以现金1000港元保释,期间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桥。案件押后明年1月29日等警方进一步调查再讯,包括翻查相关视频及寻找目击证人等。
控方向法庭申请将事主匿名,以X作代号,但辩方反对,称要平衡公众知情权。裁判官林子勤称,控方同意向辩方披露事主资料,只是不向公众披露,不影响公平审讯,更反问辩方“公众知情权关你什么事?”林子勤最终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请。
报道称,据了解,两名被告为夫妇关系,都报称文员,控方称两人于事发时在现场围观讲粗话,而事件中被烧伤的李姓男子现仍在医院未清醒,未能录口供。
事发后,被内地网友称为“光头警长”的香港警员刘sir在微博上连发两条微博,痛斥暴徒“人渣,竟然放火烧人,根本已经不可以叫他做人”“对着这帮人渣,我们还可以说什么?!”
央视记者近日采访了李伯的妻子,她在采访中数度落泪,称看到视频后很伤心,“当时护士跟我说伤得很重,看见他这样,我说不出来(话),孩子们也都说不出来,医生说他是五成烧伤。”李太太还表示:“我先生是一个比较正直的人。我希望他们(暴徒)早日收手,不要搞乱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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