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实施一国两制 达赖喇嘛谈西藏惨痛经历
达赖喇嘛20日在新德里圣卡隆巴学校演说,并在答复学生询问流亡经历时,谈到首个接受中共“一国两制”的西藏惨痛经历。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德里摄 108年11月20日
正当香港民众对“一国两制”期待破灭之际,达赖喇嘛今天在新德里演说答复学生问题时,谈到最早接受“一国两制”的西藏经历中共武力镇压,最终导致他流亡的惨痛经历。
达赖喇嘛今天接受图西塔大乘禅修中心(Tushita Mahayana Meditation Centre)邀请,参加中心成立40周年活动,在新德里圣卡隆巴学校(St. Columbas School)以“克服愤怒与焦虑”为题发表演说,并接受学校学生提问。这场活动有上千人与会。
在场一名学生问到从西藏流亡印度的经历时,达赖喇嘛表示,他花了9年与中国共产党相处,在这9年之前也曾去过中国(指离开西藏去北京);但可惜权力宠坏了中共领导人,一旦掌权,又没有独立的司法,就导致领导层的腐化。
对于中共领导层的腐化,达赖喇嘛举例说,他曾询问访问过中国的好友、以色列前总统裴瑞斯(Shimon Peres),“中共是社会主义实践者吗?”裴瑞斯答复说,他们才不是社会主义实践者,他们是“最糟糕的资本主义者”。
达赖喇嘛也提到1959年3月西藏爆发反共抗暴事件,他说,中共解放军进入西藏与西藏军民发生冲突,直到同年3月17日前,他曾试图使局势冷却下来,但最终却失败了。
达赖喇嘛强调,最糟糕的是中国变得没有自由,也没有媒体自由,加上他的生命面临一些危险,只好做出决定,离开西藏流亡。
也就是达赖喇嘛在西藏亲政的这段期间,在中共解放军几万人向西藏推进的压力下,西藏5人代表团1951年在北京签署和平解放西藏17条协定,也就是中共建政后首次实施的“一国两制”,中共承诺尊重西藏现行制度与达赖喇嘛、班禅的固有地位与职权、各级官员照常供职,实施宗教信仰自由。
但最终,如同香港“一国两制”现在面临的状况一样,中共撕毁了协定,强制在西藏推行人民公社、大跃进等政策,摧毁寺院,终于在1959年引爆藏人反共抗暴,与共军武装冲突,并导致达赖喇嘛在生命威胁下流亡印度。
香港支持民主运动的学生与民众正因为反对“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俗称“反送中”运动)在街上示威游行,争取香港政府依照中共在“一国两制”承诺的50年不变,保障香港现存自由的社会,但港府与香港警察在北京授意下,正使用暴力镇压,与当年共军在西藏的镇压行为如出一辙。
达赖喇嘛(左)20日在新德里圣卡隆巴学校演说,以藏语、英语发表演说及答复学生问题,藏语部分则透过翻译翻成英语。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德里摄 108年11月20日
达赖喇嘛(中挥手者)20日在新德里圣卡隆巴学校演说及答复提问结束后,离开前向信徒与听众挥手致意。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德里摄 108年11月20日
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西藏民族是中国境内具有悠久历史的民族之一,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在伟大祖国的创造与发展过程中,尽了自己的光荣的责任。但在近百余年来,帝国主义势力侵入了中国,因此也就侵入了西藏地区,并进行了各种的欺骗和挑拨。国民党反动政府对于西藏民族,则和以前的反动政府一样,继续行使其民族压迫和民族离间的政策,致使西藏民族内部发生了分裂和不团结。而西藏地方政府对于帝国主义的欺骗和挑拨没有加以反对,对伟大的祖国采取了非爱国主义的态度。这些情况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陷于奴役和痛苦的深渊。一九四九年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范围内取得了基本的胜利,打倒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内部敌人——国民党反动政府,驱逐了各民族的共同的外部敌人——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此基础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央人民政府宣布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的大家庭之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自己的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中央人民政府则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的建设事业。自此以后,国内各民族除西藏及台湾区域外,均已获得解放。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各上级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各少数民族均已充分享受民族平等的权利,并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为了顺利地清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在西藏的影响,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主权的统一,保卫国防,使西藏民族和西藏人民获得解放,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家庭中来,与国内其他各民族享受同样的民族平等的权利,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一九五一年四月下旬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到达北京。中央人民政府当即指派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的全权代表于友好的基础上举行了谈判。谈判结果,双方同意成立本协议,并保证其付诸实行。
一、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希望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
二、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
三、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民族政策,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四、对于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中央不予变更。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亦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
五、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
六、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系指十三世达赖喇嘛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彼此和好相处时的地位及职权。
七、实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保护喇嘛寺庙。寺庙的收入,中央不予变更。
八、西藏军队逐步改编为人民解放军,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武装的一部分。
九、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民族的语言、文字和学校教育。
十、依据西藏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西藏的农牧工商业,改善人民生活。
十二、过去亲帝国主义和亲国民党的官员,只要坚决脱离与帝国主义和国民党的关系,不进行破坏和反抗,仍可继续供职,不究既往。
十三、进入西藏的人民解放军遵守上列各项政策,同时买卖公平,不妄取人民一针一线。
十四、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并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邻邦和平相处,建立和发展公平的通商贸易关系。
十五、为保证本协议之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在西藏设立军政委员会和军区司令部,除中央人民政府派去的人员外,尽量吸收西藏地方人员参加工作。
参加军政委员会的西藏地方人员,得包括西藏地方政府及各地区、各主要寺庙的爱国分子,由中央人民政府指定的代表与有关各方面协商提出名单,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十六、军政委员会、军区司令部及入藏人民解放军所需经费,由中央人民政府供给。西藏地方政府应协助人民解放军购买和运输粮秣及其他日用品。
十七、本协议于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李 维 汉
(签字盖章)
代表
张 经 武
(签字盖章)
张 国 华
(签字盖章)
孙 志 远
(签字盖章)
西藏地方政府全权代表
首席代表
阿沛·阿旺晋美
(签字盖章)
代表
凯墨·索安旺堆
(签字盖章)
土丹旦达
(签字盖章)
土登列门
(签字盖章〉
桑颇·登增顿珠
(签字盖章)
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于北京
班禪就明智很多,一生享盡教眾的愛戴。
我对第十一条的理解是,中共要你自己改革农奴制度。你自己不肯改,那就帮你改。结果你武装暴动拒绝改革,当然会被镇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