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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被CAS带走六年 约克区华人家庭彻底崩溃!

据约克区新闻网(yorkregion.com)报道,约克区一个华人家庭对他们表示,由于误会加偏见,他们的女儿被儿童保护协会(CAS)已经带走了六年之久,其母亲每日以泪洗面,精神崩溃住了院,但仍然无法将女儿要回。

由于法官要求保护孩子身份的禁制令,所有当事人的身份均不能公开,因此本报道只能化名,其父被称为Ken,母亲是Laurie,他们的女儿则被称为Carolyn。

(STOPCAS.CA)

女儿Carolyn出生于2012年秋天,当时这位华人母亲在分娩过程中失血很多,新生婴儿体重不足5磅,因此要在医院多住几天。

当女儿约八周大的时候,患上了严重湿疹(eczema),其父母为了给她治病,到处求医。先是家庭医生Robert Doherty转介给皮肤科医生,后来又转到了多伦多病童医院(SickKids),但直到案发这对夫妇从未到过多伦多病童医院求医。

2013年5月上旬,在一次湿疹的发病过程中,孩子Carolyn伤了她的左眼,病情恶化之后孩子都无法睁开眼睛。

那天凌晨3点多,这对心急如焚的夫妇将孩子送到约克区一家医院的急诊室。后来医生同意他们可以离开医院。但他们离开之后,该医院的一名护士给约克区儿童保护协会(CAS)打电话,后者马上报了警。

这样,这对夫妇又被医院要求,带着孩子回到这家医院急诊室的病房。但这次,病房外面有了警察把守。结果孩子被扣押,最后被交给亲戚抚养。

孩子的父亲Ken说,从孩子又被送到这家医院急诊室的那一刻起,这个“腐败”的体制就强行夺走了他们的宝贝女儿,这一走就是六年。

这位父亲说,女儿被从她妈妈怀中夺走之后,她因精神崩溃,按照《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而住进了精神病院。由于这个情况,加之她的英语不是很好,约克区新闻网的记者无法对她进行采访。

这宗个案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是否父母照顾不周导致他们失去自己的孩子?不论是CAS,还是法官,都认为如此。

但根据警方的保密文件,以及这对夫妇家庭医生的证词,不得不让人们对CAS和法官的决定表示怀疑。

CAS针对这宗的报告中提到了“社会问题”(social concerns),但父亲反驳说,CAS的说法没有根据,更没有具体解释。

孩子的父亲Ken认为,涉及这宗个案的CAS对他们的文化差异和年龄差距有成见。

他说孩子的妈妈其母语不是英语,他们两人是在加拿大境外相识并相爱。于2004年结婚并定居于约克区。

据悉,在女儿出生后的几个小时内,医院就开始给孩子喂养配方奶,这就引发了后来关于食物是否影响到孩子健康的争执。

CAS工作人员表示,之所以将孩子与父母分开,是因为父母对婴儿忽视,导致孩子的健康状况持续恶化,CAS为此担忧。更重要的是,父母对遵医嘱继续持抵抗的态度,以及为婴儿提供必要食物持续抵制的态度也令CAS感到担心。

法庭文件显示,一名CAS工作人员表示:“护士当时报告说,这名孩子的危险迫在眉睫,婴儿父母不理会医院建议,强行将婴儿从医院带走,使她面临更大的危险。”

然而,孩子父亲Ken得到的一份保密的警察记录中,专门负责虐待儿童个案的警官尼Kevin Douglas Neill写到,他们带着女儿离开医院,是因为这对夫妇相信医生同意他们带着孩子离开。

这位警官的报告还指出,“鉴于孩子病史以及父母为女儿的皮肤病而努力寻医的事实,父母的行为并不存在忽视的问题。 因此,该事件不能定性为犯罪案件。”

确实,当警察强行将孩子带走,并带她到当地一家医院检查的时候,发现孩子确实有湿疹,但并没有脱水、饥饿或是瘀伤的情况。

涉及本案的医院在一封电子邮件中指出:“脆弱的患者,特别是儿童的安全,对于每个在这里工作和执业的人员都非常重要。”

“法律要求所有专业人员,举报任何怀疑儿童需要CAS保护情况。”

但这对父母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不断恶化,作为当事人的Ken把根本原因归咎于CAS将孩子带走,将此立案,使他们在别人眼中很“肮脏”,让他们夫妇抬不起头来。

这对夫妇的家庭医生Robert Doherty在法庭作证时说,他并不担心婴儿的健康,“如果我认为有任何问题,我会与CAS联系,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在这方面的义务。”

这位医生还补充说,如果孩子的父母重新获得监护权,他将会密切关注孩子的健康状况。

即便如此,审理本案的安省高等法院法官 J. Douglas仍然支持CAS和警方。该法官在2015年4月裁决,孩子由亲属照料更对她有利。这主要是考虑到,其母亲心理健康状况恶化,母亲与孩子间缺乏亲密关系,父亲与女儿的联系逐渐减弱,以及父母没有遵循CAS和法院的指示等。

虽然这对夫妇获准探望其女儿,但实际上他们并没有去。Ken将这归因于其妻子精神健康状态,并担心他们如果去的话,反而会对孩子产生负面影响。

但Ken仍然不服,说CAS从一开始就针对他们:“我们不吸烟,不喝酒,不吸毒,我们不伤害任何人,我们努力工作。我们都是好人,为什么夺走我们的孩子,为什么是我们?”

(参考链接:

https://www.yorkregion.com/news-story/9763150-family-distraught-after-baby-seized-by-york-region-children-s-aid-society/)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9-12-22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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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大陆来的与穆斯林没什么区别,不入乡随俗,不学习西方文明,天天惦着祖国祖国,来这里干什么??? ...

    该年检了,去检查一下,别漏诊了,对你有好处
  • @ 2019-12-2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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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CAS牵扯着一个巨大的生意链条,很多人寄生在这上面生活。所以如果你相信这个国家的制度,你就别质疑CAS的存在和运作。这个制度就是把一切都弄成生意。政治、节日、宗教、慈善、同性恋、毒品,儿童保护、妇女权益、环境保护等等。也许最初是正义,最后都要变生意。
  • @ 2019-12-22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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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经很好了,小孩儿寄养在亲戚家。如果CAS把小孩儿交给以寄养小孩儿为生的家庭,那才叫一个惨。
  • @ 2019-12-22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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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儿童保护协会一副早该被撕碎的假面
    原创 2016-03-10 鹤面 加拿大第一生活
    一天,一个宝宝在家里不小心磕到了头部,年轻妈妈为以防万一,带着宝宝来到医院检查。医生检查时,年轻的妈妈显得很紧张,并且不停的问一个问题:宝宝只是不小心磕到的,不是我虐待他,你不会向CAS举报我吧?

    这样的场景每天都在重复,因为在加拿大的家长心中,CAS已经成为了“夺走孩子,破坏家庭”的象征。

    加拿大儿童保护协会(Children’s Aid Society,以下简称CAS)于1985年成立,此组织的初衷是保护儿童,为儿童提供福利。

    假如一个家庭中出现体罚孩子、性侵、精神虐待、疏于照顾、家长和孩子的沖突等情况时,一经举报,CAS便有权介入调查。必要情况下,他们还可以把孩子带离这个家庭,送到别处。

    他们本应成为孩子们的守护天使。但正如所有和世俗沾染上的事物一样,在过去的几十年中,这个曾经的天使正在缓慢的被金钱与权力侵蚀。

    去年12月,安省省长韦恩公开发声谴责CAS,表示她宁愿“炸掉”这个“残破不堪”的CAS制度也不愿意继续让更多家庭被破坏。省长发声

    可这个新闻却无人关注,原因很简单:那时ISIS风头正劲,人们更害怕恐怖分子,没有人愿意相信自己家门口这个叫“儿童保护协会”的组织会如此可怕。

    但当笔者翻阅过庭审案例、政府调查报告、新闻报道,将一块块碎片拼接到一起后,一个庞大的官僚机器终于展现出了它的冰山一角。

    并非政府公益机构

    首先,我们要谈一谈CAS的基本性质。一个很简单的问题:CAS(儿童保护协会)是一个政府公益机构吗?

    在安大略省,CAS共有47个分机构,遍布多伦多,伦敦,滑铁卢等地。2015年,这些机构收到了总计15亿加币的政府资助(比警方预算还多出5亿)。

    而这些讯息蒙蔽了所有人:人们误以为CAS由政府组建,由政府管控。但答案是否定的。

    CAS其实是一个私人企业似的全国性组织。读者们可以把CAS想象成一个可以加盟的品牌,类似于麦当劳,肯德基等。CAS是一个很响亮的名号,但是在全国各地的分机构其实都是由当地的人员负责,他们之间没有从属关系,各自为王,都只不过是打着CAS的旗号而已。

    他们的员工素质也参差不齐。一名前CAS员工就曾被指控性侵,法院要求该员工自首,而该员工则在第二天便畏罪潜逃。


    但这个故事也很快的被公众遗忘。而这正是这个组织的可怕之处:一.它的权力之大,甚至高于司法。二.它与政府的关系极为密切,受到政府与警方的庇护。

    就算出现重大错误也不会被起诉

    CAS的运作过程如下:假如怀疑一个儿童被虐待,那么CAS的员工可以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进入一个家庭并展开调查;他们可以直接访谈一个儿童而不准这个孩子的家长在场旁听;他们可以强制要求警方对家长进行逮捕;如果家长拒绝配合,那么他们便可以将“拒绝配合”列为罪证,将家长列为“有嫌疑”。

    在有些家庭中,父母决定不送孩子去学校接受教育,而是自己在家里教育孩子。就算在这种情况下,CAS员工也有权将孩子带离这个家庭。

    2012年的一份第三方调查显示,CAS只有66%的逮捕案例和《儿童和家庭服务法》相契合,也就意味着34%的逮捕案例都是违法的。

    显然,很多家庭会奋起反抗,他们可以上法庭据理力争,也可以对CAS员工进行起诉。而这时,CAS的可怕就会体现出来。

    法庭的普遍看法是:假如CAS的员工的行为是“出于好意(Act on good faith)”的话,那么就算他们错了,也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无数CAS员工的错误都被视而不见。

    那么究竟如何确定一个CAS的员工的行为是否出于好意?这个在文章后面会提到。

    不受隐私法案的监管

    CAS凌驾于司法之上的证据不止这一条,下面要提到的,就是他们另一可怕之处:隐私权。

    安省有两大隐私法规,分别名为《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简称FIPPA)和《市级信息自由与隐私保护法》Municipal Freedom of Information and Protection of Privacy Act (简称MFIPPA)。

    这两条法规详细规定了一个组织或公司有哪些隐私权,哪些文件必须公之于众,哪些文件不需要公开。但是当笔者翻阅CAS的手册时,却看到了这一条:安大略省的47家CAS不受FIPPA 和MFIPPA的监督。(Ontario’s 47 CASs are not governed by FIPPA and MFIPPA)

    这句话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就算出现冤假错案了,就算CAS导致家破人亡了,司法部门也没有权力调查CAS的档案,因为CAS不受隐私法案的控制。

    但反过来,CAS却随意窥探一个家庭的隐私,他们可以调查家族成员的病史,甚至可以翻看调查这家人的网站浏览历史。


    内部文件泄露

    纸包不住火,就算不受隐私法的监管,CAS仍然在2013年的一天,暴露在了公众眼前。

    2013年3月14日,CAS高层发给员工的一份内部备忘录遭到泄露。而在该备忘录中,高层管理人员通知员工们不要急于结案,因为这样会导致政府资金的减少。

    这番话什么意思?还要从CAS的运作方式说起。

    CAS是一个资金充裕的组织,员工年薪普遍在6-7万之间,其主管也被曝光过多次:开名车,住豪宅等等。CAS的资金来源有多种渠道:捐款、基金会。但是他们最大的资金来源,还是政府的赞助,也就是纳税人的钱。

    而政府赞助,则是根据CAS监护的儿童数量而来。

    举个例子:CAS觉得一个孩子在家里受到了虐待,把这个孩子带走,这个孩子便在CAS的监护下。这个孩子如果最终被返还给了原本的父母,或者被别的家庭领养了,那么这个案子就算了结。

    而CAS获得的政府资助,就和他们监护的孩子数量成正比。换言之,他们手上的孩子越多,他们得到的钱就越多,他们当然不想结案。

    很多有善心的家庭想要领养这些被虐待的孩子,而他们最终都表示自己受到了CAS的重重阻挠,CAS以各种借口拖延和拒绝,因为CAS不想把孩子交给他们。因为一旦一个孩子被领养了,结案了,那么CAS就要反过来定期给领养的家庭以经济上的支持。

    在这种体制下,孩子,便成为了CAS的经济来源。

    漏洞百出

    如前文所说,CAS是一个地方性的组织,每个分机构的规章制度都参差不齐,冤假错案频发。其中最令人震惊,骇人听闻的,当属去年的多伦多motherisk丑闻以及2013年的养父性侵丑闻。

    Motherisk是多伦多Sickkids儿童医院的一个实验室,这个实验室也是CAS长期的合作伙伴。

    假如CAS怀疑一个父亲或母亲酗酒或者有毒瘾,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取这个人的唾液毛发,然后提交给Motherisk实验室让他们进行检测。

    如果Motherisk的检测显示毒品测试为阳性,那么就证明此人吸毒,CAS便有权将这个人的孩子带走。


    而就在2015年年中,第三方的独立调查报告显示:Motherisk实验室的器具不达标准,极有可能出现错误,而且在重新审查过去的案例时,已经出现了数十例错误。这意味着CAS已经破坏了数十个无辜的家庭。

    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CAS在表示不知情的同时,立刻终止了他们手上的数百例检测,数百名儿童就此滞留。

    这数百位儿童的何去何从尚待定夺,但之前那些已经被带离父母身边的孩子们最后去了哪里?

    2013年,5名曾经被CAS安置在养父母家庭的孩子联合起诉他们的养父母,称他们都在自己的童年时期遭到了养父母的虐待和性侵,而4名被告中,已经有3名认罪。

    这些孩子们在他们原本最纯洁的孩提时期被陌生人带走,他们从未享受过家庭的温暖,而他们不知鼓起多大的勇气才能站在法庭上,和曾经的恶魔对薄公堂。

    抗争的声音

    那么究竟为什么?为什么这样一个腐败、无情、不负责任的组织居然今天还活跃在每一个角落?为什么曾经正义的CAS会沦落至此?

    现在,笔者就会回答之前所有的问题:我们到底怎样才能停止CAS的敛财?我们到底如何确定一个CAS的员工究竟是好意还是恶意?我们如何让CAS重新回到他们应有的岗位?

    答案:第三方监管。

    从1980年开始,加拿大国会就出现过无数类似的法案: 88号法案、93号法案、 130号法案、 131号法案、 183号法案、 110号法案、42号法案。

    这些法案由正义善良的国会议员们提出,而这些法案的目的都只有一个:赋予第三方对CAS进行全面调查的权力。只要这些法案中任何一个通过,那么司法部门都可以对CAS进行档案调查、财政调查、案例调查并最终收集证据,从而达到起诉的目的。

    但上述所有的法案都已经失败,它们在其他议员的反对声中消失。

    而离我们最近的,便是2013年,由Hamilton的保守党议员Monique Taylor女士提出的42号法案:将监察法案用于儿童保护协会法案(An Act to amend the Ombudsman Act with respect to children’s aid societies)

    42号法案也是所有法案中最接近成功的一个,它成功地越过了第一轮和第二轮辩论,但自那以后便无人问津。

    Monique Taylor女士是一个慈祥的母亲,在正式提交法案前,她收集到了来自1200个家庭的联名信,但她最终却也没能成功。

    在第二轮辩论中,这一法案得到了55票支持与34票反对。

    为什么反对者会反对,也许他们有他们的理由。CAS的面具,也许终有一天会被揭开,在我们抗争的同时,也请不要忘记那无数孩子深夜的哭声,那无数永远凑不齐的全家福,无数父母们被击碎的心。

    假如要靠所有人的团结才能保护我们的下一代,那么也要有所有人的冷漠才能对孩子们的痛苦视而不见。
  • @ 2019-12-22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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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是无知还是沟通有问题。医生给转到了病童医院,父母为什么不带孩子去呀?六年了,即使被剥夺了监护权也是可以定期去看望孩子的,为什么从来都不去看呀?那么如何让CAS相信孩子会得到很好的照顾呢?CAS可不管孩子是谁亲生的,他们见过太多的亲生父母虐待孩子,或对孩子不管不顾的案子。他们的工作是确保孩子能得到很好地照顾,(至少是他们认为的合格的照顾。)他们不管父母如何感受。所以你若想说服CAS把孩子还给你,就拿出行动来,不要只在口头上说你如何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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