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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忍孰不可忍 武汉十教授为言论自由拍案而起

惊悉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6日21时30分因新冠肺炎病逝,不胜震悼。

34岁的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武汉大学校友李文亮于2019年12月30日在微信群披露有关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病例消息。2020年1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传唤李文亮医生,称其传播"不实言论",令其在《训诫书》上签字、按手印。自此李文亮及其他七名医生以"造谣惑众"罪名受到惩处。而1月中旬以来,新冠肺炎泛滥,导致1月23日武汉封城,成为全中国乃至世界性卫生危机。事态发展充分证明,李文亮等八位医生2019年12月底言论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但他们却受到训诫处罚,并一直未获平反。以上情实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应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公民的自由"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二章第五十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通观李文亮等八位医生的言行,完全符合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精神,不仅没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自由与权利,而且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之自由、权利,其以大众安危为己责,不顾自身利害之高风亮节正是警醒全社会,矫正当前自私虚伪之弊端的良药,正应大力赞颂与表彰。因而2020年1月初对八医生的惩罚完全是与民意相反的违宪行为,有关当局应当明确宣布:

(一)承认前述作法完全错误,并以此为例,杜绝限制言论自由的作法,切实执行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一条。

(二)撤销对八位揭示疫情的医生的处罚,公开对其道歉,赔偿其物质及精神损失。

(三)鉴于李文亮医生率先披露重大疫情,乃嗣后大规模展开的抗疫之战的先驱;又鉴于李文亮医生亲历第一线,以身殉职,当追认李文亮医生为烈士,抚恤其家属。

冯天瑜

唐翼明

余品绶

于可训

郭齐勇

邓晓芒

李工真

赵 林

徐少华

叶永刚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20-02-07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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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SAS有高度相似性,而且新冠有过之而无不及,新冠病毒到现在都没个正确名字,李医生只是比喻了下病毒有sars一样的传染风险,又何错之有?
  • @ 2020-02-07 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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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步, 就是不再沉默
  • @ 2020-02-07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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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赞
  • @ 2020-02-08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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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抗战疫情一线倒下的医护人员
    原则上都应该褒奖
    追认烈士记功
    家属予以抚恤
    但李文亮违法披露不实消息
    撤销依法处罚决定断然不可
    否则就是人治当道
    法制基石荡然无存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是功臣也不例外
    人不是神
    对人的评价不必非白即黑
    对的就要褒奖
    法律却要是非分明
    错的都要处罚
    否则就没有公平正义
  • @ 2020-02-08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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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ceninerfan 发表于 2020-2-7 23:21

    这些教授是法盲
    自以为是


    有病治病,没病查查痴呆了没
  • @ 2020-02-08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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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SAS有高度相似性,而且新冠有过之而无不及,新冠病毒到现在都没个正确名字,李医生只是比喻了下病毒有sar ...

    coronavirus 是正确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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