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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忍孰不可忍 武汉十教授为言论自由拍案而起

惊悉李文亮医生于2020年2月6日21时30分因新冠肺炎病逝,不胜震悼。

34岁的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武汉大学校友李文亮于2019年12月30日在微信群披露有关华南水果海鲜市场确诊7例SARS病例消息。2020年1月3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分局中南路派出所传唤李文亮医生,称其传播"不实言论",令其在《训诫书》上签字、按手印。自此李文亮及其他七名医生以"造谣惑众"罪名受到惩处。而1月中旬以来,新冠肺炎泛滥,导致1月23日武汉封城,成为全中国乃至世界性卫生危机。事态发展充分证明,李文亮等八位医生2019年12月底言论的正确性和必要性,但他们却受到训诫处罚,并一直未获平反。以上情实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应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公民的自由"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二章第五十一条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通观李文亮等八位医生的言行,完全符合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一条精神,不仅没有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自由与权利,而且有力地维护了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他人之自由、权利,其以大众安危为己责,不顾自身利害之高风亮节正是警醒全社会,矫正当前自私虚伪之弊端的良药,正应大力赞颂与表彰。因而2020年1月初对八医生的惩罚完全是与民意相反的违宪行为,有关当局应当明确宣布:

(一)承认前述作法完全错误,并以此为例,杜绝限制言论自由的作法,切实执行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第五十一条。

(二)撤销对八位揭示疫情的医生的处罚,公开对其道歉,赔偿其物质及精神损失。

(三)鉴于李文亮医生率先披露重大疫情,乃嗣后大规模展开的抗疫之战的先驱;又鉴于李文亮医生亲历第一线,以身殉职,当追认李文亮医生为烈士,抚恤其家属。

冯天瑜

唐翼明

余品绶

于可训

郭齐勇

邓晓芒

李工真

赵 林

徐少华

叶永刚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跟SAS有高度相似性,而且新冠有过之而无不及,新冠病毒到现在都没个正确名字,李医生只是比喻了下病毒有sars一样的传染风险,又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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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onavirus 是正确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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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就是不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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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战疫情一线倒下的医护人员 原则上都应该褒奖 追认烈士记功 家属予以抚恤 但李文亮违法披露不实消息 撤销依法处罚决定断然不可 否则就是人治当道 法制基石荡然无存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是功臣也不例外 人不是神 对人的评价不必非白即黑 对的就要褒奖 法律却要是非分明 错的都要处罚 否则就没有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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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真是痴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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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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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教授是法盲 自以为是 言论自由不是传播不实信息的借口 你可以发表见解、观点和意见 但你不可以虚构事实 如果李文亮散布的信息 不是讲有SARS疫情 而是说有多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出现 甚至说有冠状病毒正在分型 要大家警觉 这都绝对没有问题 问题在于李文亮在发布的信息中虚构了SARS的存在 这就是捏造事实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而且SARS就涉及疫情 他又没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依法公布疫情 公安部门对其依法处理何错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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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治病,没病查查痴呆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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