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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港设立机构 日后肯定凌驾本地政府

全国人大上周提出将"港版国安法"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港实施,更指出中央可在港设机构履行国安职责。基本法前草委、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表示,中央可在港设机构履行国安职责的建议相当危险,他指现时暂时看不见任何细节,但时间一长,肯定"妹仔大过主人婆" ,凌驾本地的政府和执法部门,"一如中联办可以突然间不受《基本法》第22条规管"。

梁美芬:中央已"忍好耐"

出席论坛的包括李柱铭、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珠海学院一带一路研究所所长陈文鸿、人民力量成员刘嘉鸿。李柱铭首先质疑,立法会现时在建制派控制下已经能运作,要推动国安法,为何不依循本地立法程序,认为这是故意绕过香港,因为在港设立国安机构,连23条都没有包含,这一点比23条更可怕"。他又指,订立港版国安法,完全违背《中英联合声明》,亦向全世界展示,邓小平最初提出的一国两制已失败。

梁美芬指,根据《基本法》第18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性法律可予以增减。她又反驳李柱铭指,现时的立法会已不像他当议员时的年代,反对派经常扰乱议会,到处都有砖头、放火、港独、自决,相信中央政府都"忍好耐",迫于无奈才出手。

陈文鸿则指,中央本身未必愿意如此做,但眼见特区政府无法做到23条立法,香港内部动乱严重,以现时中美关系,实在不能再等,时机紧迫之下才做决定。

刘嘉鸿质疑,《基本法》第23条讲明国安法律是"自行立法",无故就变成全国性法律。他又讥笑梁美芬指,北京直接跳过香港立法会制订法律,其实是在否定建制派的存在价值,而建制派仍然发声支持,也是推翻自己的存在价值。

李柱铭:日后肯定"妹仔大过主人婆"

有关中央可在港设立国安机构,李柱铭忆述当年《基本法》起草期间,和时任委员会副秘书长鲁平谈过中央在港设立机构的问题,当时鲁平提出外交应在港设立一个机构,官位很小就可以,但当时商界代表非常反对,因为怕日后"妹仔大过主人婆",可以随时对特区政府指指点点;对于新华社(中联办前身),李柱铭指当时香港草委都有类似的忧虑,建议新华社迁回北京。

李柱铭指,从上月港澳办、中联办发炮,以至中联办地位的风波可以看出,这些中央政府机构驻港,无论职位如何,时间一长,日后肯定"妹仔大过主人婆",凌驾本地的政府和执法部门,正如当日特区政府一日三稿解释中联办地位,最后都要"归队"服从中联办口径。他认为,特区政府由始至终不站在港人一方,源于北京没有履行香港民主化的承诺。

论坛上,梁美芬被多次问到作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当中央就全国性法律咨询委员意见时,敢不敢提出任何反对意见,或建议作任何修改,她表示现时未有细节,视乎最后的版本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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