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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好遗产规划,税务局将成为你最大的继承者

很多人认为加拿大没有遗产税。这种认为其实并不确切, 有一点误导。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继承遗产不用交税,但遗产本身的增值却是要交税的。从技术上来讲,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已经是税后资产。所以继承人就不再需要对获得的遗产再交个人所得税。

在加拿大,当一个人去世了,税务上会视同为他将其名下的所有资产出售。 对于出售资产的增值,要计入逝者当年的个人收入,在其最终纳税表中申报纳税。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是税阶制,收入越高,边界税率就越高。所以, 在去世的那一年,逝者所有的资产,包括房产、金融资产、RRSP等在税务上都要视同全部出售, 变现。所以,累加起来的个人收入就会变得非常高,需要交纳非常高税率的个人所得税。

逝者在去世那一年的最终纳税申报可能会变成其一生中交纳所得税最多的一年。

举个例子,A在去世的时候有一套自住房,一套投资房。作为自住房的房产不会触发纳税。但是投资房产将被视为出售,增值的金额将被认定为资本收益,有一半的资本收益需要计入个人所得税。

假设A投资房的购买价是50 万, 去世时该房产的市场价格是100万, 那么,该房屋的资本收益就是50 万。对于资本收益,50%需要纳税。也就是说,25万会算做逝者当年的收入来纳税,按照去年的税率,大概需要交纳10万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A在去世的时候还有20万的RRSP,RRSP没有指定符合条件的受益人, 那么这20万的RRSP将视为全部提取,算作逝者当年收入。

这样一来,A的最终纳税税率会适用到最高税率。对于A的继承人而言,必须要先交纳A的近20万的税才能继承A的遗产。 对于很多家庭来说,要一下子拿出这么多现金来交税是非常困难。

所以说,对于有一些资产的朋友,如果不做好遗产规划,按照逝者所有资产全部视同出售的税务法则,税务局有可能成为逝者最大的继承者。

通过规划,有些遗产是可以通过别的形式直接转移到继承人名下,不再计入逝者的最终纳税。 以此起到延迟交税,以及适用低税率的功能。 具体的规划包括了赠与,联名方式,以及信托等。这会根据每一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和遗产情况作出不一样的规划。

如果不希望出现税务局变成了你最大的继承者,咨询律师进行遗产规划是非常必要的。

***作者声明:该文章仅为法律常识普及文章,并不代表法律意见,如果您有法律需求,请联系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20-07-3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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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难道不是自动将遗产给子女继承吗?意外死亡那些呢?
  • @ 2020-08-01 14:22
    您已点过赞
    早就知道了,遗产税(加拿大没这么叫,本质一样)是加拿大政府的最大收入。每个人都会死,不论病死,猝死,这个人的财产收入就按当年的income算。所以,买一份最便宜的人生保险,用保险费来支付所谓的税,让受益者真正得到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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