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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51岁大妈遭强奸后 残忍报复施暴者
近日宿迁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陈某某(64岁)居住地被陈某某强奸,遂产生伺机"报复"的想法。
2019年6月份的一天,王某某在陈某某居住地被其强奸,细节尚未公开。之后,王某某并未启动任何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将这件事藏在了自己心里。
2019年7月16日18时许,王某某到陈某某住处,趁陈某某吃晚饭时,将七、八粒自己正常服用的具有安眠药拌入水中,并于陈某某饭后让其服下,随后王某某采用丝袜勒颈、持剪刀剪生殖器等手段,致陈某某当场死亡。目前,王某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在本案中,王某某本是被害人,却变成了侵害人。在王某某被强奸时,只是当场实施正当防卫,而在事后却没有采取任何的法律措施,而是在数天后自行准备作案工具对曾经的侵害人实施正当防卫。
此事一经上传到网上,就引起一众网友热议。对此,都持有不同看法,有的网友认为,王某某应采取法律的手段将陈某某绳之于法;有的网友则认为这样做大快人心。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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