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分租屋大火一人死亡
星期二清晨,多伦多Willowdale地区一所房屋发生大火,造成一人死亡。多伦多消防局说,早上5点接报警,位于John Mackenzie Parkette和Kenneth Avenue之间的Norton Avenue一栋两层房屋起火,消防员扑灭大火后在二楼找到了一具尸体。消防员说这个房屋似乎被改成多个住宅单元。

图源:CP24
因小失大。房子没了,保险不赔,可能还得付上民事和刑事责任。房东和房客都是在走钢丝绳,一旦掉下去就是万丈深渊。房东搭进去的是这辈子的积蓄,房客搭进去的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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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出租或改装房屋没通知保险公司,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是这样,房东就惨了。
很多火灾和刑事案件都发生在出租屋,因为房子不是租客的,不像房东自己那样爱惜房屋,因此很容易出事故。
打死也不出租自己的房子,除非没钱吃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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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不要租劏房,一旦着火,就整个房子烧没了,很难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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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租房房东又要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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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 MOST这下有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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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搞分租屋的朋友应该看看了。
别再整天磨叽保险费高了。说不客气了,有保险公司愿意保你就不错了。你以为保险公司很在乎那一年几千的保费?这几年保险公司因为这样的分租屋事故赔了许多钱。这种分租屋是事故高发的高风险标的物,许多保险公司都不爱做这样的生意,毕竟“砍头的生意有人做,亏本的生意沒人做。”所以,以这样的方式出租几年沒事故不代表永远都不会发生事故,别抱怨保费大涨。况且,保费还可以作为成本抵扣你的租金收入,除非你租金收入都不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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