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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格控星报诽谤案 星报判赔9万元

安省高等法院已对公共安全事务专员杨格(JamesYoung),遭多伦多星报诽谤一案做出最终裁决,判星报向杨格赔偿 9 万元。

省高院法官劳里奥本周二裁定,星报在 1998 年 10 月刊登的一篇报导,是“不公正”和“不正确”的,而且是偏颇的。劳里奥在长达58 页的裁决中指出,这份报导以及后来在 1999 年 3 月登出的后续报导,都重复同样的不实内容。

当时杨格是安省首席法医官,他将星报告上法庭,并诉求一百万元的赔偿。劳里奥最初裁定赔偿总额为 10 万元,后来又降至 9 万元。因为环球邮报亦因刊登类似报导,而遭杨格投诉,估计也将要对杨格的名誉做出赔偿。

杨格还没有对高院裁决发表意见,但他的代表律师鲁特表示,法官的裁决证明杨格是清白的,同时也证明那些报导是不真实的。

这场官司缘于 1998 年的一宗一级谋杀案,当时雷湾男子帕雷特被控谋杀他的合伙人。在审讯期间,辩护律师在向法庭做陈述时指称,杨格向司法科学中心员工菲利浦施压,迫使菲利浦在出庭做证时,改变其专家意见。帕雷特一案最后以无效审判结束。

杨格当时就指称辩护律师的陈述报告是在诽谤他。但星报司法事务女记者崔西.泰勒,仍于当年 10 月撰写报导称“杨格与菲利浦见面,迫使他改变关键证词,这次会面是不适当的,而且动机不当,杨格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或者是某种形式的政治干预”。

高院法官在裁决中指出,这篇报导令大多数读者得出错误结论,即杨格的行为是不适当的,或者其行为是导致帕雷特一案无效审判的主要原因。裁决同时指出,在杨格与菲利浦是否见过面的事上,报导的内容是错误的。

法官保罗.劳里奥还在裁决中指出,泰勒是根据辩护律师给的便条而撰写的报导,自己根本就没有到过法庭,而且也没有与此案的检察官谈过话。裁决称,如果这名记者先向检察官了解情况,就会知道杨格已被证明没有问题,是律师自己导致的无效审判。

裁决还指出,星报刊登这篇一面之词的报导,违反了报社关于撰写审讯报导的政策,即“记者必须亲自到庭参加审讯,这样不必依靠律师提供的资料。如果实在无法到庭,则必须在撰写报导前,先向双方律师了解情况”。

尽管在长达 8 周的听证会期间,星报不断为自己辩护,但劳里奥认为,星报的报导对杨格造成伤害,无论是专业声誉还是个人名誉。劳里奥指出,像杨格这样的人,名誉是极为重要的。

劳里奥还指出,星报并没有应杨格要求,刊登更正报导,也没有向杨格道歉,甚至在数月之后,还继续报导错误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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