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星岛日报》报道,本地一间湘菜馆餐厅东主王先生透露,一人来他的店里找工,他试工三小时后决定录用,但翌日其人无故旷工,由于当晚生意繁忙管理方曾多次致电,拨通后对方简单回答不愿再上班。店方即指若不愿受聘应提早通知,岂料引来报复。随后,该人上网发帖,称试工过程中因向管理人员查询工作中遇到问题,却遭无故谩骂,之后被克扣薪水及小费。帖子行文除使用大量较粗俗文字外,确实包含多个对餐厅及家人侮辱、诅咒、恐吓字眼,及预示以攻击行为报复的警告。对于网上出现不少没有实质内容恶意挑拨,有可能是来自竞争对手,王老板认为本国司法程序一般都极冗长,对网络言论举证质证都不是容易事情,而且耗费不菲,所以并不主张。王说:“公道自在人心,对于网络言论,还是冷处理比较好。”
多伦多布雷克律师行(Blake, Cassels & Graydon LLP)律师沙巴斯(Paul B. Schabas)接受本报查询时表示,网络诽谤欺凌近年愈来愈普遍,商企在网络遇到不符事实言论时,有三个做法:一、先联络相关网络程序的营运商或管理人,要求删除相关网贴;二、若遭拒绝就可考虑透过律师向法院申请颁令,命令将相关网帖撤下,该类法庭颁令通常不难取得;三、颁令同样可要求网管提供发帖者的登记及登陆各项信息,以备诉讼之用。不过,沙巴斯指若将事件进行法律诉讼,将可能是一个长期以及极耗金钱的过程,结果也很难预测。多伦多警队苗延建探长表示,在网络以文字对他人发出有威胁恐吓成分字句,或不符事实的声明,利用网络进行欺诈等行为,都可能构成刑事罪行,网民应以理智及合法方式,处理自己在网络中的各种行为。与现实生活一样,任何人如在网络间以文字形式向他人或第三者的亲属,作出有威胁或恐吓成分的论述,就可能构成刑事罪行,警方即可立案调查。他同时强调,若仅是对事件过程一个理性的描述,希望以提醒他人为目的,内容真实可靠,那么做法并无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