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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债主去世 债务人得知后拒向其妻儿还钱

债务是世界上一种无形而可怕的存在,尤其当它远超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时,就会像暴风雪一样滚滚而下将人淹没,影视剧中到现实生活中都有很多人因为债务从高楼一跃而下,所以“债”这个字是“人背负着的责任”演变而来的,不过在债务这件事上,真的可以“一死了之”吗?

有的债务人认为是可以的,甚至把这件事当成漏洞,一旦债权人死了,就会以“人死债消”为由拒绝还钱,说什么“钱不是欠的你,你有本事叫他活过来讨债”之类的话,由于乍一听似乎确实有几分道理,往往很多人拿这种人没办法,莫小兰(化名)就快被白小丁(化名)给气死了,因为白小丁就是这么一个“钻漏洞”的人。

江西省修水县某个乡村有两个年轻人,分别是艾新善(化名)和白小丁,由于年龄相似,人生经历类似,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十分要好,几乎到了形影不离的程度,各自结婚之后两家也常有往来,在艾新善看来,白小丁是他必须要处一辈子的好兄弟,不过他却没想过白小丁是不是拿他当成必须要处一辈子的好兄弟。

2019年白小丁要建新房,钱不够,找到艾新善说要借9000块,9000块说多不多,说少对于农村人来说也不少了,但艾新善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就借给了白小丁,不过当时他坚持认为“亲兄弟也要明算账”,为避免因突发事件扯不清,就让白小丁打了张欠条,约定好2021年2月还清该笔款项。

不过艾新善心里对白小丁还不还钱并不那么在意,即使之后艾新善突然生了场大病,家里面为他求医砸下去了好多钱,快倾家荡产了,白小丁一点表示都没有,艾新善也没去问,他想白小丁还周转不过来,又打了欠条,觉得应该要相信自己的兄弟。

就是艾新善啥也没来得及说就在5月份去世了,要不是他老婆莫小兰收拾东西,突然翻出来一张欠条,这笔账就真的要烂掉了,当时家里面真的经济窘迫,这笔钱好比久旱甘露,莫小兰立即就去找白小丁要,没想到“欠钱的是大爷”,打电话没人接,找上门去百般推诿,白小丁最后还说把艾新善复活,然后来找他要钱,否则就是“人死债消”。

那么真的是人死债消吗?当然是假的,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关于遗产的内容规定是:

1.公民个人合法收入;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5.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包括履行标为财物的债权等。也就是说债权也是遗产一部分,那么它就是可以被继承的,假如债权人死亡,订立遗嘱,那么债权就为遗嘱指定人拥有,如没有,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继承顺序为:第1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2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艾新善配偶的莫小兰,自然而然就获得了艾新善的债权,她有名正言顺的理由要求白小丁还钱,白小丁不能扯什么复活不复活的话题了,现在他的债主是莫小兰。

这时候白小丁怒气冲冲说,那如果他去死了,就都不要还钱了!是不是这样呢?很遗憾,债务人死了,这钱也是要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也就是白小丁死了,白小丁的儿子如果继承了他的遗产,就要拿白小丁的遗产来继续还钱。

当然这不是“父债子还”,《民法典》同一条还规定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除非白小丁的儿子自愿偿还剩下的钱,那么把白小丁的钱还完之后还有没还的,白小丁的儿子也不用再还,假如他直接放弃遗产就更好了,他可以完全不负责清偿责任,而这个钱会在还完债之后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

于是莫小兰把白小丁诉至法院,法院判其偿还这笔借款本息,白小丁起初还挺不服气,在经过一系列的法律条文灌输之后,白小丁才败下阵来,当场支付了4500元,又承诺2021年10月11日前将剩下的还清,莫小兰也算没白争这么一口气,不过白小丁的所作所为也还是挺令人寒心的,艾新善雪中送炭却等不来暗室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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