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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嗣同:谁念剑胆侠骨,谁悲馒头蘸血

今天是9月28日,是谭嗣同的殉道日。

124年之后,今夜秋风冷瑟,念及复生慷慨悲歌的一生,我不禁感叹,历史总是无情物,只把侠骨当枯枝。

今晚不想再重复那些剑胆琴心的往事,只想再和大家一起回望下,谭壮飞那一场千古壮烈之死。

主动殉道,悲情献祭。

在老将的人格榜上,能如此壮怀激烈地赴死,我最感佩的有此三人:

燕赵游侠荆轲

崖山忠烈文天祥

维新君子谭嗣同

今天,如果可以穿越到124年前今天的菜市口,我希望自己是一位侠士。至少,轻功要比大刀王五好。那一天,老王跑得太慢,没能赶上劫法场。

一个士兵,宁愿战死沙场,也不想战后收尸。

就算武功不济,但能向天挥剑,流血法场,然而,被鹰犬的长茅刺穿胸膛,与谭嗣同相望仰天大笑,同呼:

有心杀贼,无力回天,死得其所,快哉快哉!

如此告别不值得的人世间,总要比像鸟人康南海那样苟活着,强!

那一天,想必也是草木含悲,风云变色。人间暗黑,苍天不语。

谭嗣同之死,令我最大的意难平,不是他一代英才,如此不惜命;也不是他所托非人,被袁氏小儿告密。

而是,他的死法——遭遇刽子手钝刀磨砍,30余刀方才斩落首级!

而是,他的死时——围观者馒头蘸血。

人世间,才华与情怀能同时抵达谭氏境界的,实在不多。谭嗣同有太多经典的诗文,而我最难以释怀的,就是《有感》中这句:

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

谭嗣同啊,谭嗣同,你内心念念不忘四万万人的命运前途,但你最想解救和保护的人,却在你死的时候向你扔鸡蛋、吐口水。

一个以命唤醒的烈士,那一刻面对民智如此愚昧,十年饮冰难凉的热血,或许真是要降温了。

所以,看待谭嗣同之死,我确实也会进入两难判断。

勇士赴死当然是人间大义,但如此启蒙代价,实在太过沉重。

这个被梁启超称为“中国为国流血第一士”的男人,死的壮烈而悲情。

更遗憾的是,辛亥革命以后,那样的愚民仍在。鲁迅笔下的王胡、假洋鬼子、赵秀才等,还有红眼睛阿义,就是站在吃谭嗣同人血馒头的人。

最遗憾的是,百年历史风云过后,我们身边还有太多太多的人,活在未曾死去的阿Q年代。

从这个意义讲,谭嗣同的死,自然会让我有太多的意难平。

其实,对待历史上很多改革派,或者说是变法者,在看透他们生死之后,以我固化的审美调性,真是难以给予激赏的。

比如,那个被处以“车裂之刑”的商鞅,还有那个衣脏人疯苟死于金陵的王安石,不论后世如何在以法制、经济等理性之眼来赏识他们,但,就是唤不起我半点好感。

我看一个人,我最后的选择,就是回到人才、人性、人文本身。

也正因如此,作为一个无限推崇改革的写手,我心目中欣赏的改革失败者,有这样的人:

“永贞革新”后的刘禹锡,“庆历新政”的范仲淹,还有被王安石和司马光的变法左右夹击下的苏东坡……

刘禹锡、范仲淹、苏东坡,他们被贬被虐后,最终都活出了人格凛然长存、文华光耀天下的风采。

有时候,我也在想,“戊戌变法”失败后谭嗣同,如果也是选择流亡,或许也会像上述先贤一样,写出更为高格的传世诗篇。

至少,他绝不会像康有为那样,烂到连妓女的账都要赖,最后连死都被传是为色而与猿猴“换睾丸”暴亡。

至少,谭嗣同会手上捧着他的“崩霆琴”,腰上挂着“凤矩剑”,笑傲江湖,继续杀贼。

一切不可假设,如今,谭嗣同以身赴死已经124年了。

这个一代侠士,甚至,连个后嗣都没有留下。

身在狱中,将上刑场,探望的李闰就曾伤心欲绝地对他说:

“结婚十五年,却还没有一子半女,是我对不住你。

谭嗣同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我们的孩子出生在这样一个永远看不到希望和光明的国家,那么我宁愿他不要来到这个世界上。

如今的世道,多生一个孩子,也就是多生一个奴隶。

往事并不如烟,街市依旧太平。

大清已经灭亡百年了,也许是因为曾经跪了太久,到现在有很多人仍然不会选择直立行走。

这或许才是谭嗣同之死,最令人悲情感慨之处。

我不知道,今天,他在湖南浏阳县城南牛石乡小水村石山下的墓地,是不是依然荒草丛生,无问孤魂。

今夜,城头冷月,依稀如钩;身无缁衣,低眉无语。

今夜,谁念剑胆侠骨,谁悲馒头蘸血

试问,谁来伴我,一起沉吟: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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